各区(市)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各位会员:
省人大拟于今年7月修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配合人大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全省法学研究工作者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作用,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省法学会联合省人大法制委拟于今年6月中下旬召开“浙江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专题研讨会”,并向全省法学界征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文章可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13年来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入手,从立法体例、立法原则、立法内容、国内外立法比较、实证研究等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
2. 征文截止期:2012年5月底。文章字数不限。
3. 文章请用电子邮件直接发送至hangzhoufaxue@126.com,并标明“浙江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专题研讨会征文”。联系人:朱春燕、李良;联系电话:0571—87026760,85303807。
4. 对于优秀应征论文,省法学会将予以奖励。
杭州市法学会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