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莫纪宏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对宪法理论的重大贡献,有利于全社会提升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而且这一讲话感情色彩浓厚,听后使人倍受鼓舞。
全局性把握整个依法治国进程
许多专家学者在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时都表示,讲话提出很多振奋人心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述,莫纪宏也不例外。在他看来,这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指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崇高的法律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明确“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提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宪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讲话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对于加强宪法实施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提出坚持三个“依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三个“法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发展的法治发展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新论述。这一论述立意高远,更加辩证地、宏观地、全局性地把握住了整个依法治国的进程。”莫纪宏阐释说。
对宪法特性的认识提到新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于宪法研究工作在理论上有什么帮助?实践中有哪些推动作用?莫纪宏说,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理论性很强,对宪法特性的认识又提升了一大步,而且提升到了比学者还要高的高度。讲话确实抓住了宪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丰富了宪法实施的基础理论,很振奋人心。
感情色彩浓厚一直是莫纪宏阐释解读讲话时所强调的内容。另一方面,在他看来,讲话中提出的新观点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毋庸置疑的。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找出了当前宪法实施中的关键问题,即主要是缺少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来保证宪法实施,为今后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指明了方向。同时,讲话还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非常符合‘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的精神。我想今后宪法实施方面将会‘空谈’更少,‘实干’更多。”莫纪宏说,“讲话还指出了宪法实施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意义,宪法得不到有效实施,依法治国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提出应当从全局出发把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格局,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将法治国家的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指出,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宪法理念’的提出,让人热血沸腾。”莫纪宏强调说。
建立起法律机制追究违宪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法治建设的相关论述科学、完整,特别是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为树立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真正培养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宪法的尊重情感,使其自觉遵守宪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莫纪宏表示。
他认为,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要从理论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建立关于宪法实施的科学理论体系,改变过去一些不科学的论断;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推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要让领导干部和群众了解宪法,熟悉宪法,热爱宪法,正确地看待宪法的作用,不仅要看成是法律规范,更要看成是保证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
对于如何推进宪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莫纪宏建议说:“加强宪法实施工作,要加强具体落实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工作;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不断提高宪法实施的效果,关键是要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机制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