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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洪昌:唯宪法至上是依宪执政的客观要求

发布时间:2012-12-18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浏览量:236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焦洪昌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依宪执政的关键是全面实施宪法,我非常同意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这一正确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年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年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焦洪昌认为,从“首先”到“关键”,就解释学而言,面上是措词的变化,实质是重心的转移。“首先”强调的是顺序,“关键”凸显的是责任。
    人民通过宪法赋予党执政权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焦洪昌认为,人民依宪赋权是执政的法律依据。一般而言,现代政治通常是政党政治,公民通过行使宪法确认的结社自由组成政党;政党通过推销自己的政纲进行自由选举,竞争国家政权;政党通过代理人进入国家机关,依法将自己的意志转变为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国家机关全面执行宪法和法律完成执政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是中国人民通过宪法赋予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武装斗争推翻前政权,建立新中国,获得了执政的事实基础。但事实不等于价值,只有求助于人民的制宪权才能解决执政的合法性。”焦洪昌强调。
    焦洪昌介绍,1949年,我国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通过协商建国的方式,组建了有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等参加的联合政府,初步解决了执政合法性问题。1954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确认了共产党领导人民组建国家政权和结成人民统一战线的事实,进一步强化了执政的合法性。1975年宪法,从序言到正文,先后7次出现共产党的领导,将一党执政的合法性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有两个地方赋予了这种执政权:中国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与前述宪法规定不同,现行宪法用两个“将”字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事实问题上升为法律规范,从而确立了执政的宪法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30年的讲话中也庄严宣告,我们共产党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焦洪昌指出,我们说党对国家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真实含义应当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和领导权不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来自人民的赋权和宪法的确认。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权力的所有人。
    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执政
    “人民代表大会政体是执政的制度平台。作为人民依宪赋权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在国家政权内执政,还是在国家政权外(上)执政,是当下的真切问题。”焦洪昌说,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也强调,“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政体。执政党只能通过政体的平台执政,而不能党政不分,直接对国家和社会发号施令。
    焦洪昌介绍,执政党依宪执政就是指:依据国家的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向选举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等提出人事任免建议案供人民选择;提出修宪、立法、行政、司法改革、社会治理等建议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政权机关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和公共政策;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设立党委或党组,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作为执政党,在多元化的时代里,如何处理好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的关系,是执政的首要问题。”焦洪昌说,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地结合,是目前执政党给出的最好答案。其实,宪法和法律就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最集中、最完美的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唯宪法、法律至上,恰是依宪执政的客观要求。
    司法公正关乎人的尊严自由
    “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实施好宪法,真正实现依宪执政,就目前而言,人性尊严和司法独立是执政的急务所在。”焦洪昌说,我国宪法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原则规范嵌入宪法文本,旨在于通过给国家施加消极和积极的义务来保证人权的实现。人权的核心价值是人性尊严,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是人性尊严的具体表现。十八大报告承诺,让人民切实享有选举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表现了执政党让人权配得上“一个伟大的名字”的境界和抱负。
    “就国家民主来说,面对贪污腐败、公权滥用等严重问题,全面实施宪法,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是不二法门。而加快制定信息公开法、财产申报法等政治领域的法律并加以实施,则是执政党要拿出勇气做出的政治决断。”焦洪昌说。
    “公平、正义比阳光还重要,是人类的普遍共识;通过个案实现公平、正义是司法权的神圣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焦洪昌强调,在一个社会里,司法机关能否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只服从法律,维护公益,保护人权,是衡量其法治文明程度的标尺,它关乎到人的尊严和自由。刻下的中国,要正确处理好党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通过用民主法治来加以解决才是长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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