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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 见证中国法学人的光荣和梦想--写在中国法学会恢复成立30周年之际

发布时间:2012-10-16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浏览量:43

                              陈冀平

     今年是中国法学会恢复成立30周年。中国法学会担负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
    30年的光辉历程,见证了中国法学法律人的梦想与激情!
    回顾:中国法学会的前世与今生
    中国法学会的前身是新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1949年6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为扩大群众基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经毛泽东同志倡议,由董必武、林伯渠、沈钧儒、陈绍禹、谢觉哉、邓颖超、罗瑞卿、史良、王昆仑等90多位著名人士发起,建立了新法学研究会筹委会,沈钧儒为筹委会主席,董必武、林伯渠、陈绍禹为副主席。这些前辈们,是站在新中国法治建设事业起跑线上的人,是新中国法治事业的创业者和开拓者。当时,新法学研究会在全国有2000多名会员,周恩来同志是第一批会员。
    1949年7月,新法学研究会筹委会作为全国性重要人民团体和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发起单位之一,派陈绍禹、谢觉哉、张志让、钱端升等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51年12月,毛泽东、周恩来请董必武同志主持,在新法学研究会和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委会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由新政治学研究会推举王昆仑、雷洁琼等人,共同承担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的筹备工作。
    1953年4月,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正式成立,简称中国政法学会,成立大会通过了章程,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董必武同志任会长。
    中国政法学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对外友协、外交学会等人民团体一起,列为全国性八大人民团体。
    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期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遭到冲击,机构撤销,一度中断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邓小平、彭真等同志的倡议下,1979年底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开始恢复重建工作。
    1982年7月,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召开了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章程,选举杨秀峰为名誉会长,武新宇为会长。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彭真、韦国清、万里、习仲勋、杨尚昆等同志亲临大会会见了全体代表,彭真同志作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发表了“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工作——祝中国法学会正式成立”的社论。恢复重建奠定了法学会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发挥独特作用的重要基础。
    成绩:三十年不辱使命
    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年来,在邓小平、江泽民两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团结了一代又一代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拓展对外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法学理论和对策研究成效显著。恢复重建30年来,中国法学会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和创制召开上千次的学术研讨会,提出了几万条的意见建议,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
    法治宣传成绩斐然。据不完全统计,30年来中国法学会共举办2500多次法律讲座、培训班,出版930多种法学专著、普法书籍和法学论文,为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06年开始,中国法学会和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司法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2009年实现常态化。6年来,活动覆盖了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举办报告会1202场,直接听众达120万人,参与法学家累计200人。
    2006年下半年,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于2008年由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对外发表。2009年起,中国法学会每年组织撰写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这是我国唯一一部由官方发布的权威法治报告。
    法学、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扩大。据统计,目前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总人数超过300万。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认真做好联络、协调、引领和服务工作,为法学、法律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了“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自1995年首次开展评选以来,共推出60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这项表彰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赢得了法学界、法律界的普遍赞誉和认可,成为中国法学会的一大品牌。
    对外法学学术交流工作不断拓展。中国法学会及其主管的研究会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法学研究机构、法律团体、政府法律部门、法律院校保持多种形式的联系,并与其中82个国家和地区的106个法学、法律组织和机构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定期交往关系。
    中国法学会先后举办了第14届亚太法协大会、第17届国际刑法学大会、亚太法协商贸法国际研讨会、国际法律学协会国际研讨会等大中型国际学术会议,积极组团参与国际学术会议,多次接待国际协会领导来华访问,并于2009年9月承办了第24届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和香港律师会、香港法律论坛开展合作,在香港举办了“内地法制培训班”,与澳门律师工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同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交往不断加强。
    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经过30年的努力,以中国法学会为中枢,以各地方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为支撑的全国法学会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法学会事业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地方法学会发展迅速。到目前为止,全国成立了32个省级法学会、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262个地市法学会、220多个县市法学会。目前,全国法学会个人会员已达15万人,团体会员7979个。各地方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成为推动省、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各学科研究会设置齐全。中国法学会主管的研究会由恢复重建初期的8个发展到现在的53个,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的研究会组织体系。
    中国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积极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创了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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