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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梁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暨“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10-11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浏览量:87

                                       林中梁
                                   (2012年9月20日)

同志们:
     正当举国上下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我们欢聚在古都西安,隆重举行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暨“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共同探讨研究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课题。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和韩杼滨会长,向来自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的领导和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向获奖论文作者代表,致以崇高敬意和诚挚问候!对为年会暨论坛给予大力支持、提供热情服务的西安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西安市法学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作用日益广泛,影响日益深刻。文化力作为国家重要的“软实力”,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筹码,文化上的强大与否将决定一个国家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强国。谁占据了文化发展制高点,谁拥有强大文化软实力,谁就能在激烈竞争、重要战略发展中赢得主动,这已经是被无数例证证明的真理。党中央高瞻远瞩,把握大局,在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做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党对所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判断,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个《决定》是指导文化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也为我们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西安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拥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和璀璨的人文积淀。在这样一座曾经产生过无数文化精英、演绎过无数次文化盛宴的历史文化名城,来讨论“法治文化建设”这个重大而深远的课题,有着与众不同的意义和深邃久远的影响。西安市法学会承办本届年会暨论坛,在主题的选择上突出了文化特色,贯彻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契合了当前国家法治建设的形势需要,立意高远,特色鲜明,体现了法学界、法律界对法治文化建设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我相信,本届年会暨论坛必将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期待各位代表在本届论坛充分展示法治文化研究的最新成果,期待各位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的精彩表现。
     借这个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在《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尊法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这些要求,对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推动力和保障力,繁荣发展法治文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我们法学界、法律界的同志,对此都要有更加充分、更加清醒的认识和理解。要善于从大局出发,充分认清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需求,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需要,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从而在法学研究中,更加自觉地把法治文化建设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作为牵引、作为主攻方向,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整合力量,集中精力,尽快形成攻坚优势,力争在阻碍文化体制改革、困扰法治文化建设、影响法律素质培养等方面有大的突破,以更多更好更优的法学研究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法学法律界应有的贡献。
     第二,要更好地肩负起传承发展法治文化的重任。
     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在整个法治文化建设中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长期以来,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在加强法治文化研究、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勇立潮头、担当重任,一大批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的优秀研究成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肯定,也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公平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倍加努力,珍视自己所从事的崇高职业,在弘扬和传承中华法治文化方面接力前行,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刻苦学习、更新知识,努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脚踏实地、深入实践,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树立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走出书斋,深入实践,率先垂范,多出治国安邦的真知灼见,多创造社会需要的学术精品。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文化,让法律规定的权利变成人们追求的幸福,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
     第三,要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中突出重点。
     法学会是党和政府团结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这是我们开展法学研究的独特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不久前中国法学会在黑龙江伊春市组织举办了省级法学会会长会议,要求各级法学会牢牢把握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会议指出,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与成败与法治文化建设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感情认同、观念认同、行为认同密切相关。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使法治文化深入群众心中。根据这个要求,当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特别突出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在立法、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三是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四是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文艺创作,着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这些要求,供大家在今后的法学研究活动中参考。
    同志们,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法学研究的阵地上,振奋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研究攻关,以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预祝“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暨‘法治文化建设’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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