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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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同志当选中直机关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

发布时间:2012-06-20 来源: 浏览量:56

    2012年6月7日至8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代表会议在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选举产生中直机关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经过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16.47%),共选出108人当选十八大代表。其中,中央提名的有3名同志,中直38个单位选出105名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当选中直机关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
    附:陈冀平同志简历

    陈冀平,男,汉族,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1946年4月生,大学学历。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央纪委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工作简历
    1969.09—1970.08    留校待分配。
    1970.08—1978.09    北京化工机械厂可控硅车间技术员、班长、团委干事、宣传科副科长、厂办调研组组长(其间:1977.01—1978.02在北京市委党校理论班学习)。
    1978.09—1983.08     北京市化工局宣传处干部。
    1983.08—1985.10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审局二处副处长,中共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核查“三种人”小组政策研究组副组长。
    1985.10—1993.0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正局级秘书,1991.06兼中共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1993.03—1994.01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1994.01—2005.12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副部长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7.01 起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7.05 起兼任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委员。
    2005.12—2011.08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正部长级)。
    2011.08—2011.10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8.06—2011.11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1.10—2011.12      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2011.12  至今     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2012.02在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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