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1月《现代世界警察》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为题,报道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后,2012年2月,《现代世界警察》专题刊发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柯良栋专访:《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同时,以《再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 ——探访引领杭州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七个率先”》为题,再次大篇幅报道执法规范化建设“杭州样本”的深化发展。全文如下:
[编者按]
2011年1月,本刊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为题,专访了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该文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2011年5月,杭州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称号,但是他们没有停留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步伐,提出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使之成为继“杭州样本”后的又一项重大工程。近日,我们再次走进杭州市公安局,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请他谈谈如何铸造“杭州警魂”。
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
——本刊专访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
记 者:柯局长,很高兴能在一年后再次来探访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前不久杭州市公安局率先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了全国同行们的注目。大家在交流中都在问同一个问题:这是否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杭州样本”又一个新起点、新工程?杭州公安专门出台《指导意见》的初衷是什么?
柯良栋: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的龙头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杭州市公安局党委一直在思考,如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巩固深化”的文章。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正好为杭州公安指明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和公安文化建设的突破口。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核心内容,以此来统一全警意志、规范全警行为、凝聚全警力量,实现“文化”层面的法治与“工作”层面的法治之间渗透、融合、对接,为巩固、深化和发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内在修养、精神动力和智力保障。
记 者:中国的某些“传统文化”比较喜欢“灵活性”、“特事特办”、“破例”,很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常常落实不下去。我个人理解,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能不能持之以恒、成为自觉行为,很大程度上要靠改变这种传统思维和传统习惯,《指导意见》是不是要从文化层面来破解现实难题?
柯良栋:你的理解是对的。公安机关是执法部门,文化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到法治文化上,杭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以法治文化铸造“杭州警魂”,正是从这一点考虑的。
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是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程的灵魂、核心和根本。从学习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到信仰法律、捍卫法律,这样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真正体现了法治文化最大限度统一全警意志、规范全警行为、凝聚全警力量的强大作用。其次,它是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公安机关是实践者、主力军、主阵地,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每一位民警都要有这样的文化自觉。再次,它能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新期待。老百姓最需要什么、最期盼什么?公平和正义。公安机关只有坚持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杜绝执法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杜绝选择性执法、差别性执法,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才会不断巩固和增强。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感召。最后,它能巩固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尽管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被誉为“杭州样本”,但执法主体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习惯不良、制度要求执行不力等瓶颈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法治文化来浸润、引导,从思想源头和传统习惯上消除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康深入发展的障碍。
我们希冀通过实施《指导意见》,能够把法治精神融入到广大民警的血液中去,让民警增强提升职业素养的紧迫感,强化规范意识和执行自觉,主动矫治不良行为习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均衡、持续向前发展。
记 者:“融入到民警的血液中去”——相当精准的形容。作为执法者来说,警营文化底蕴的内核是法治精神,联系公安实际,有哪些具体体现?
柯良栋:你说得很对。我们抓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要为执法工作提供保障。通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调控和方向引导功能,培育民警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高度自觉,真正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这几年我们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培育民警法治人格这个关键因素上下了一些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条路还很长,需要坚持不懈地作出努力。
我们在《指导意见》中,从职业理想、职业精神、职业素质、职业行为、职业形象五个方面提出了建设目标,概括起来讲,就是要让全体民警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维护法律尊严、忠诚履行法定职责,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警务技能,使严格、公正、廉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高效地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成为全体民警自觉的行为选择和行为习惯,使杭州公安队伍“敬业、专业、公正、廉洁”的法治形象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记 者:在专访您之前,我仔细阅读了《指导意见》,一个突出的印象是,你们规划的法治文化建设内容非常具体、实在,也很有新意,能否做个概要介绍?
柯良栋:法治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我们从杭州公安机关的实际出发,从6个层面规划了建设内容。在职业道德层面,要求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确立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观,在生活中修身养德、坚守底线,在工作中竭诚履职、精益求精;在日常行为层面,要求着力解决简单、随意、机械、粗暴等陋习,正确处理好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公正与效率、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等关系,切实把法治文化的精髓渗透到全体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和日常生活之中;在硬件设施层面,要求全面、系统打造蕴含杭州公安机关法治文化理念和符合“实战、实用、实效”要求的硬件设施、物资装备、内部环境、办公用品,让民警适应新环境、改变旧习惯;在制度规范层面,要求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队伍管理制度等规范体系并强化执行力,形成具有杭州公安特色的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己的制度文化;在内部管理层面,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调整、规范作用,推动执法管理、队伍建设从经验型、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在队伍形象层面,要求狠抓民警礼仪日常养成和执法服务形象建设,培养全体民警与著名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相匹配的杭州人民警察意识、气质、素质。
记 者:从您上述介绍的情况看,杭州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定位准确,颇具特色,要把这些蓝图变成现实,有什么好的举措?
柯良栋:我们围绕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提出了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正在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共建共享。从公安内部来讲,主要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帮助民警确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铸造法治警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践行法治精神,通过创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把执法理念、执法设施、执法管理、执法主体的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警务机制的改革创新,警务工作的转型升级;依法全面履职捍卫法治文化,严格依法打击和积极防范各种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破坏杭州文化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凸显法治文化为重点,完善警史馆、荣誉室、陈列室、图书馆、健身房等建设。从外部来讲,要开门建设法治文化,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感召力。特别是加强与社会文化建设融合,主动介入当地文化建设,力争创建一批具有公安机关法治文化特色或显著标志的广场、公园、街巷、社区;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充分运用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平台和渠道,积极向公众进行普法宣传,为引导社会成员形成理性、宽容、克制、守法的优秀品格多做贡献。
记 者: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浩大的“软实力”工程,涉及面很广,如何做到统一意志、聚集全警力量齐抓共建,让“软实力”工程变成硬任务?
柯良栋: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我市公安机关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全面提升“软实力”的实际行动和重大举措。我们已将此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任务纳入整体工作作出部署和落实,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研究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坚持不懈地作出努力,不断积累和扩展建设成果。政工、法制部门要抓好建设规划、指导督促,对重点建设内容要以项目化形式加以推进。各个警种和基层单位要立足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创设具有警种特点和基层优势的公安法治文化,在以“特”见长、以“小”显大上做文章、出成果。要加强考核,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整体成效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推动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
记 者:通过今天的采访,我们对杭州公安队伍法治文化建设的美好前景充满希望,期待着这项“软实力”工程结出丰硕的果实。
柯良栋:谢谢你!把杭州建设成为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法治杭州”,使杭州始终成为中国最具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城市之一,是杭州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我们将始终不渝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编后语:
从“杭州样板”到“杭州警魂”,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将警营文化“融入到民警的血液中去”,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忠诚、合格、专业”称誉的活力警队。希望读者在第一时间看到这种新的警队建设理念。在走进杭州警营,真真切切体会“杭州警魂”神韵的同时,和我们一起再次解读“杭州样本”和它的升级版。
再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
——探访引领杭州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七个率先”
2011年1月,本刊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为题,专访了杭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该文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杭州样本”是否有新的深化发展?各项措施的成效究竟如何?近日,记者对杭州市公安局再次进行了实地探访。
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高兴地接受了采访:“首先要衷心感谢《现代世界警察》杂志对杭州公安工作的关心和鼓励。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探索,让我们尝到了很多甜头,最重要的收获是我们找到了一条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的正确道路。2011年5月2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以及公安部党委成员率出席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局长,各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部属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一行220余人莅临杭州视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这对我们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充分肯定,更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进的决心和信心。近年来,我们立足杭州实际,坚信不疑、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了杭州的特色品牌,概括地说就是‘七个率先’。”
“七个率先?”见记者一脸惊讶,柯良栋局长解释说,“七个率先”,就是在全国率先科学划分执法场所功能区、率先自主设计警用押送车、率先建立嫌疑人外出就医‘绿色通道’、率先自主研发移动信息采集车、率先建立三级值班领导(市局、分县局、派出所)坐堂制、率先制定活页式的执法标准操作程序、率先提出并开展以人民警察基本职业素质为内容的强化教育训练。这些自主创新的特色工作和带来的实在成效,引起了省内外兄弟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到2011年底,全国公安同行来杭考察多达738批11963人次。普遍反映:“杭州样本”对推动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听了柯良栋局长的介绍,记者循着“七个率先”的脉络,踏上了再探执法规范化建设“杭州样本”的行程,记录下了杭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从起步到持续深化的一个又一个精彩篇章。
执法硬件和装备建设篇
揭开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硬效应
——执法场所功能区:公安执法革命的重要支点
记者采访的第一站,选择了被誉为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井冈山”的下城分局东新派出所,杭州公安执法革命的熊熊烈火正是从这里的星星之火开始燎原的。
走进东新派出所,记者发现派出所格局是根据公安执法执勤的特点、办案流程的走向和法定程序进行设计的,办案、办事、办公、生活4个区域的划分格局清晰、标记明显,办案区域单设在一楼,民警接待群众、执法办案就像工厂车间的操作流水线一样有序进行、忙而不乱。
谈起整个建设的经过,东新派出所所长孙琦既兴奋又羞愧:“当时,市局法制支队带着市局党委的指示,来我们派出所搞功能区改造试点,因为我们习惯了原先的工作环境,一切熟视无睹,当时还半信半疑。现在来看,各项成效是非常明显的,独立设置的办案区域最大限度消除了安全隐患,流程化的硬件设计提升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有力促进了内部管理的规范。总的来说派出所大变样了,我们所领导担心涉案人员出事的心理压力大大减轻,民警工作心情也好多了。”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杭州全市156个派出所均单设了执法办案场所,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还建设了供警种使用的综合办案场所25个,执法办案场所从派出所到分(县、市)局、市局做到了三级全覆盖。发端于功能区域改造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革除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因内部硬件设置不科学而影响执法安全、安全执法的弊端,以前那种普遍存在的在办公室、会议室甚至走廊上审查犯罪嫌疑人、秩序乱隐患多的现象成为了历史。2009-2011的三年,杭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嫌疑人自伤、自残、脱逃的事故较前三年下降43.7%,未发生一起执法对象非正常死亡事故。
记者曾从2011年11月公安部在西安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总结推进会上获悉,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明显改善了规范执法的环境,大幅度减少了执法安全事故,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对象非正常死亡人数下降54.5%。记者由衷感叹,发源于杭州、移植到山东、推广至全国的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成为撬动公安执法革命的重要支点,成为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公安机关执法安全、安全执法难题的开创性举措,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性、长久性支撑。
——警用押送车:执法安全领域的又一次突破
记者来到第二站滨江分局高新派出所采访。走进高新派出所时,恰逢副所长姚幸望带队从外地执行押解任务回杭。说起这一次押解任务,姚幸望欣喜地对在场的同事和记者说:“这次押解的对象是一名在‘清网行动’中抓获的重要犯罪嫌疑人。由于我们使用了市局统一配发的警用押送车,让犯罪嫌疑人插翅难飞,整个押解过程省心省力,这样的押送车真是‘实战、实用、实效’!”
记者了解到,押送违法犯罪人员是公安机关最常见的执法活动之一,以往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执行押送任务的车辆,除外观标识与普通民用车存在区别外,车辆内部结构、硬件配置和功能与普通民用车没有差别,不符合押送工作的安全保障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公安机关都发生过在押送过程中违法犯罪人员跳车逃跑、自残行凶等安全事故。
陪同记者采访的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郭建伟介绍说:“针对如何确保押送安全这一全国性执法难题,2011年我局率先破题,自主研发了基层所队押送、长途押送、团伙押送三款警用押送车,并配套制定了相关的安全行业标准和使用操作规范。”
强烈的好奇心促使记者逐一登上三款警用押送车作了一番“现场体验”。发现与以往的押送车相比,警用押送车在很多方面进行了根本性改革,整个设计不仅能够确保足够的安全,而且融入了很多人性化元素。
警用押送车整车划分为驾驶、看管、关押三大功能区域,确保被押送人不能随意闯入驾驶区和看管区,保障驾驶人和看管民警的绝对安全。此外,车内不仅配备常规警械装备,还放置了头罩、尿壶以及防止嫌疑人撞头自残的头盔等装备,同时按照现场管理的要求合理放置警械装备,便于押送民警快速拿取和日常管理。
关押区内,使用防暴玻璃和抗倍特等高强度安全防护材料独立设置了关押隔间,将被押送人相互分离,防止其纠合对抗民警,同时也防止通过眼神和手势交流串供。每个关押隔间内,设置了与车身相连的固定手铐位和脚镣位,对被押送人员实行全程约束。防护材料采用了柔和的淡黄色调,避免被押送人员产生过重的压抑感;增强了通风、透气性,提高了关押区域的舒适度。
押送区与看管区之间,实行“人机结合”的看管模式,民警面对面进行看管,确保被押送人全程处于看管民警的严密监视之中;安装了监控系统,全过程全覆盖摄录押送经过,方便押解民警和驾驶民警实时、全方位监控车内状况,而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全面还原整个押送过程。
此外,长途押送车和团伙押送车还设置了个性化功能。如长途押送车配备可折叠伸缩的讯问桌和通用电源,执行远程押送的民警可在途使用笔记本电脑,同步讯问被押送人,还可以通过图传系统,随时将笔录材料、嫌疑人情况远程传输至本地指挥部;团伙押送车具备平战结合功能,可以在短时间内移除隔离设施,“变身”成为一辆标配的警力运送车。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上半年配发警用押送车以来,杭州公安机关已执行投送任务1000余人次,未发生过一起执法安全事故。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中国警察协会中国警学论坛的领导和代表来杭视察警用押送车,给予了高度评价。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监所管理局、警标委员会的领导和专家也专程来杭,深入调研警用押送车及安全行业标准。据悉,杭州市公安局研发的三款警用押送车及相关的安全行业标准有望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记者还获悉,杭州市公安局为强化接处警源头管理,针对现有110巡逻处警车不能更好适应接处警工作的状况,自主研发了新型110巡逻处警车,目前样车正投入生产,预计年内将逐步配发推广。
——定点就医“绿色通道”:执法安全“封闭圈”重要一环
记者采访的第三站,来到了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走进医院一楼急诊区的大厅,迎面就是一组贴在墙上的绿色指示箭头,每个指示箭头都配有专用徽标和大写的“XYRJYTD”。具体参与设计的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法制科民警孔东宁解释说,这是“绿色通道”的指引标识,为怕引起群众好奇或恐慌而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采取了“明显的隐性”设计理念,徽标采用了警徽轮廓和“红十字”组合,代表“医警合作”;“XYRJYTD”是“嫌疑人就医通道”的汉字拼音首字母组合,对民警来说是一目了然,对普通群众来说则不一定清楚内情。
谈起以前携带嫌疑人外出就医给基层执法带来的困扰,正好带队押解一涉案嫌疑人来医院就诊的上城分局望江派出所副所长程俊连连摇头说,这是一件民警不愿意接手的“棘手活”,继而解释道:“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一般都是敞开式设置,各诊疗科室也都相对分散,带涉案嫌疑人检查诊疗不仅要在各科室间流转,还要走挂号、划价、付费等流程,导致嫌疑人长时间在公共空间穿梭流动,不确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大大增加,涉案嫌疑人自伤、自残、脱逃、跳楼的情况是防不胜防。”
跟随着程俊带队就医,记者体验了“绿色通道”“三个一”工作模式的运作过程。即:一个专用等候室,从医院一楼急诊区域的原医生办公室划出一部分,使用电动卷闸门进行封闭隔离,并设置民警看管席位和带有手铐位的嫌疑人等候椅。B超、心电图、测量血压、抽血化验等常规体检项目和伤口缝合包扎、注射、挂点滴等简单治疗都可以在等候室内进行,嫌疑人外出就医实行一站式医生上门服务。另外,房间内设置有监控探头,对嫌疑人就医过程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一套完整的操作规范,嫌疑人外出就医中预约、送医、就医、带回等各个环节,以及在医院内部诊疗,甚至包括处置如厕等细节问题,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例如,在诊疗本上粘贴“绿色通道”专门徽标,医院凭该诊疗本在挂号、取药、预约检查、付费等各环节给予加快办理。一个专用电话,在急诊区值班总台设立一部外出就医预约专用公安虚拟网电话,民警在送嫌疑人就医前,可以通过虚拟网直接拨打预约,方便医院根据嫌疑人患病情况提前作出安排,使嫌疑人到达医院后可直接接受诊疗。
说起“绿色通道”给基层执法工作带来的变化,上城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刘一明满眼兴奋,“整个成效可以概括为‘安全、便捷、规范、人性、双赢’10个字。既确保了民警便捷、规范送医,是给民警减负增效的‘惠警工程’,又确保了患病嫌疑人在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及时得到医治,是一项‘人性化工程’;还充分考虑了医院‘平战结合’需求,确保了正常医疗秩序,是一项加强医警合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双赢工程’。”
据记者了解,“绿色通道”启用至今已规范收治了50余名就医的涉案嫌疑人,未发生一起执法安全事故。目前,杭州全市共有13家综合性医院成为嫌疑人外出就医“绿色通道”的定点医院,基本形成了全覆盖。杭州公安机关也初步打造成了从执法办案源头到终点的执法安全“封闭圈”。
——移动信息采集车:打击破案治安防控的秘密武器
记者采访的第四站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这里是搜痕采集仪、移动信息采集车的研发基地。
搜痕采集仪、移动信息采集车的主持开发者,一名在侦查破案一线摸爬滚打了三十多年的老刑警,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余伟民接待了记者一行。“我们从2003年起就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工作,但当时由于采用手工采集、人工录入、人工比对的方式,因此存在着采集设备之间关联度差、采集质量可控性差、采集与查询应用分离实战时效性差等问题。从采集到完成比对,需要几周甚至一两个月的时间,严重影响了打击破案效能。”
余伟民一边亲自演示,一边介绍说,“这台就是我们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注册商标的一体化信息采集终端平台——搜痕采集仪,我们是在2009年配发到全市各基层单位的。使用这台机器,可以自动采集人员基本信息、指纹、掌纹、照片、DNA、足迹等嫌疑人人身识别信息,而且操作简便,配以采集流程图,即使是一名新民警经过简单培训也能上手,完成一体化采集、一键式比对、一站式应用。此外,我们还专门抽调20多名技术力量设立指纹中心办公区,建立了24小时运转的指纹实时查询反馈工作机制,为全市基层单位提供指纹实时查询、比对、反馈服务。基层信息上传后最快只要十多分钟、最迟2小时内就可以得到反馈。”
记者随后登上停在刑侦大楼停车场的移动信息采集车进行观摩。“搜痕采集仪采集是静态的,只能在公安机关内部使用,而移动信息采集车就是一台移动的搜痕采集仪,基层单位可以根据辖区情况和工作需要,将移动信息采集车动态布置在治安复杂部位,结合现场巡逻、盘查、清查工作,对形迹可疑人员第一时间采集信息,通过3G网络将采集到的相关信息实时传递到中心系统,快速进行甄别,锁定违法犯罪嫌疑人,提升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余伟民支队长介绍说,“2011年5月,我们首期配备的20辆移动信息采集车已正式投入运行。它使我们治安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信息实战应用由‘办公室时代’,走向了移动应用、现场应用的‘3G时代’。”
据记者了解,自2009年以来,杭州警方已依托搜痕采集仪、移动信息采集车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25万余人次,直接比对发现并抓获逃犯393人,甄别前科嫌疑人员80822人,甄别使用假名人员15592人。搜痕采集仪和移动信息采集车已成为杭州警方打击破案和治安防控的“利器”。这一“利器”吸引了全国同行的“眼球”,正在纷纷推广,目前北京、黑龙江、河南、青海、四川、江西等省(市)公安机关已购买使用搜痕采集仪或借鉴研发类似产品3000余台,列入2012年采购计划3000余台。
执法软件和主体建设篇
解密杭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三级值班领导坐堂制:传统勤务指挥模式的重大革新和突破
记者采访的第五站,安排在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全市公安调度警力、快速处置警情的一切指令都是从这里发出的,指挥中心是整个公安机关高效、有序运作的“大脑”。那么,杭州市公安局是通过何种方式来确保“大脑”发出的指令正确明了,基层机关又能及时有效贯彻的呢?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章强。
“我们建立了三级值班领导坐堂制,实现了传统勤务指挥模式的重大革新和突破。”章强主任进而介绍说,“所谓三级值班领导是指市局、分(县、市)局、派出所三级,这一制度是从派出所起步的。2009年我们结合派出所功能区划分,在办事区的综合勤务指挥室内设立了值班所领导坐堂室,值班所领导坐堂值守,具体承担调度指挥、指导办案、审核审批、监督检查和接待来访等五个方面14项工作职责。而后,又推出了分(县、市)局领导值守和市局处级干部协助局领导值守两项制度,明确了值班领导的各项职责,统一处理各项值班事务。此外,监管、交警等一线执法部门也都实行了值班领导坐堂制。”
谈起这项制度带来的变化,章强主任说:“前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一个值班坐堂领导的座谈会,我就转引他们的话来回答。”
让领导成“支柱”。上城分局湖滨派出所所长叶永辉说,“对所领导而言,至少实现了‘三个第一时间’。首先是第一时间全面掌控。当天辖区有多少警情、发了些什么案件、处理了哪些人,乃至每个民警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水平都能够心中有数。其次是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原先我们所领导在后台指挥,容易发生值班民警相互推诿、不作为或者处置不当等问题,现在岗位前移后,遇有重大警情所领导第一时间介入,这些问题都不会发生。第三是遇到群众对民警的工作不满意、不理解而大吵大闹的情况,我们能够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化解。”
让民警有底气。西湖分局文新派出所民警查慧星说,“原来,派出所的值班模式所领导不在前台,碰到复杂警情我们拿不定主意。现在所领导和我们同在前台,碰到拿捏不准的情况,所领导会现场指导和直接参与处置。”
“当然,这些还是表面的,三级值班领导坐堂制给公安机关带来的变化是深层次的,它实实在在强化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实力,可以说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局的‘里子’工程。”章强主任介绍说,“由于三级领导靠前指挥,可以根据警情情况合理调动各项资源,因此,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大幅提高,各项资源的整合效应也显现了。同时,对于值班坐堂领导来说,面临着来自群众和民警监督、自身能力提升和做群众工作等多方面的压力,这些压力最终都成了迫使其不断学习提高的动力。”
记者感受到,杭州市公安局实施的三级值班领导坐堂制,正是该局近年来大力实施主动警务战略的一个侧影。各级领导躬身一线,直接在前台坐镇指挥调度、掌控警情局势,第一时间掌握和解决苗头性问题,着力于做好前瞻性、预防性的工作,从根本上防止了小问题堆积为大问题、小麻烦转变成大麻烦。正如柯良栋局长所说的,“只有主动地去做简单、容易的事,才能避免被动地去做复杂、棘手的事,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杭标”:规范执法的“武功秘籍”
在2011年的采访中,柯良栋局长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杭州市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举措之一,即推进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标准操作程序(简称“杭标”)体系建设的有关设想。现在这项工作又进展如何?为此,记者来到了采访的第六站——负责“杭标”牵头组织工作的杭州市公安局规范办。
面对记者的提问,主管“杭标”体系建设的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郭建伟自豪地说:“今年以来,我们把‘杭标’体系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按照全面覆盖、急需先行、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调动和汇聚各分局、县(市)局和相关警种的智慧和力量,在前期搭建的执法标准、执法安全、执法源头、执法制度、执法形象、执法指挥六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71项‘杭标’,基本涵盖了公安日常执法环节的内容,使具体执法行为逐步做到了有章可循。”郭建伟副书记接着说,“按照‘杭标’,实行标准化执法作业,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保证执法执勤质量达到中等以上的标准和效能;二是避免执法执勤的质量和效果依赖民警个体的经验;三是新警经培训学习可以速成。”
随后,在“规范办”同志的指引下,记者翻看了已经汇编成册的活页式“杭标”。 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灵活性,是记者最直观感受到的特点。
针对性。“杭标”围绕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执勤中“常见”、“常用”、“常做”、“常出错”四个方面来确定。比如,过去溺水警情处置因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和标准操作程序,经常受到群众的质疑,甚至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自2010年出台《处置溺水警情操作规范》以来,杭州全市共发生了720起溺水警情,成功营救溺水人员328名,即使溺水者不幸身亡,围观群众和死者家属也能够理解、接受甚至感激,没有引发影响稳定的问题。”“规范办”同志介绍说。
操作性。“杭标”采用平直的说明性语言,描述民警应如何具体操作、该注意什么事项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回答基层民警执法实践中最为棘手、也是最为关心的“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三个问题,对于难以用文字表达的内容则采用了直观的图片进行说明。记者看完“杭标”之后,第一感觉就是即使是记者这样的“外行人”,也能够按图索骥、执法作业。
实用性。类似于照相机、手机的使用说明书,类似于空勤人员的航空手册,“杭标”就是公安执法的“使用说明书”,针对执法实践中碰到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说明,解决了过去民警大多凭经验做事,每次的标准和要求都不尽统一,执法质量和效果也由此千差万别的问题。
灵活性。汇编后的“杭标”使用了“活页式”装订,可以随时对其中某些章节进行调整和完善,也能让民警可以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打印装订。好比进了自助餐厅,想吃什么点什么,而不是一股脑被硬塞了很多东西。
诚如2010年柯良栋局长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所说的那样,“杭标”犹如茫茫大海指示方向的“航标”,涵盖了公安执法工作方方面面内容,是杭州警方处理繁杂警务工作的“行业标准”,也是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执法管理的核心。
——基本职业素质标准:执法主体能力素质的构成
在2011年9月2日闭幕的第五届全国公安系统大城市警察体育三项比赛中,杭州市公安局代表队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从原来的榜上无名一跃至包揽总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全能和女子个人全能五项冠军。更令记者惊奇的是,参加这项公安“铁人三项”比赛的代表队成员都是一批平时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普通民警,其中摘得男子、女子个人全能桂冠的分别是下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一位技术民警和上城公安分局办公室的一位材料民警。杭州民警真的如此厉害吗?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采访的第七站——杭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从‘技术员’和‘女文秘’变成‘武状元’,这主要得益于2010年底以来开展的‘民警基本职业素质强化教育训练行动’。”陪同记者采访的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翁金儿一边说,一边拿出了一张《杭州市公安机关民警基本职业素质标准达标要求》表给记者看。记者看到,杭州民警基本职业素质标准包括基本礼仪、基本体能、基本警务技能、基本执法能力、基本信息应用能力、基本群众工作能力和基本纪律要求等七大项,这七大项又进一步细化为24小项,每一项都有明确内容要求和达标标准。而在“体能素质”达标一栏,记者发现除了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所规定的项目以外,杭州市公安局还根据杭州多山、多水的地理、地形,将登山、游泳作为必备技能纳入民警能力构成,也就是说,“铁人三项”的比赛内容都是杭州全体民警必练、必考的项目。
谈起“强训行动”带来的变化,杭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处长金跃平一脸自豪。“变化是多方面的,也是实实在在的。首先民警基本职业素质逐步提升。‘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办不好’的状况正在得到改观,向专业、职业的警察迈出了一大步。比如在掌握游泳救生技能方面,全市公安民警会游泳的人数从过去的4000多人增至8820人,达标率从35%上升到80%以上,有219人还取得了救生员资格。其次民警法律素养和实战本领有效提升。通过强训行动,全市共11500余名民警参加并通过了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人数从不到30人增至60余人,取得法律本科以上文凭民警从2771人增至3480人。融实战于教学,使‘课堂’变‘战场’,民警侦查破案、纠纷调处、群众工作等实战本领得到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提高新警实战能力,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境外警务训练的先进经验,在新警警务技能训练中开展了催泪喷射器(辣椒水)的体验教学,使新警有直观了解和亲身感受,确保上岗后依法正确有效使用武力,避免过度使用武力、滥用武力,依法保护嫌疑人合法权益。另外,民警提升素质的内驱力进一步激发。我们建立了民警素质能力、执法办案数量质量与晋级、警衔晋升、干部竞聘上岗挂钩的倒逼机制,充分激发了民警学法练兵的原动力和积极性,推动从‘要我学’、‘要我干’向‘我要学’、‘我要干’转变。”
记者感受到,从规范要求做到的,变成日常培训在练的,再到民警实际在做的,教育训练的转化和深化作用十分明显。
“我们首次提出的人民警察基本职业素质标准这一概念,这个‘基本’是指最低限度标准,就是作为一名警察最基本的要求。” 柯良栋局长说,“ 确定这一标准并开展强化教育训练行动,其目的是把每名民警从‘像警察’打造成‘是警察、是好警察’,做忠诚、合格、专业的警察。‘强训行动’练出来的是警力,是能力,是战斗力,是形象,是亲和力和群众信任度、满意度,实现了警力的无增长改善,受益的不仅仅是广大民警,更是来杭的中外宾客和千万杭城市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