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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2-04-11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浏览量:64

    2012年4月6日,为深入贯彻“两会”精神,中国法学会举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报告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兼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卞建林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机关党委书记李清林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同志出席报告会。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同志、北京市法学会部分同志及在京部分中国法学会会员参加了会议。

    卞建林教授在报告中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沿革和立法进程进行了回顾,对此次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过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行了介绍,并着重从“尊重与保障人权”、“改革侦查程序、健全强制措施”、“规范司法行为、遏制刑讯逼供”、“完善辩护制度、健全法援制度”、“完善证据制度”、“健全审判程序”、“强化法律监督”等七个方面做了深入讲解。

    李清林在报告会上指出,《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全国人大这次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共修订了100多个条款,新增了许多重要内容,是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和重大发展,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我们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这部重要的法律,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促进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良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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