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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12-02-14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浏览量:312
2012年2月9日,中国法学会召开研究会秘书长会议,部署2012年研究会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周成奎同志以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同志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主管的53个研究会的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究部主任方向同志对2012年研究会工作作了说明。方向同志指出,一年一度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秘书长会议,是通报情况,交流信息,部署工作的会议。根据《中国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2012年,各研究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加“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是今年研究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个培训班规格高,要求严,是“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坚定、学风上务实的法学理论骨干队伍,进而将法学理论队伍和法学院校的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一项重大举措。出席人员包括有关院校负责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的学术带头人。请各研究会根据培训“法学理论骨干”的要求,按分配的名额,从符合条件的研究会负责人中提出推荐名单,于2月20日前把推荐名单报中国法学会综合平衡,经确定后,正式通知出席人员,并通知出席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妥善安排其教学科研工作。方向同志强调,这次培训工作将作为各研究会工作考核和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研究会高度重视,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组织好研究会年会。研究会今年年会总的要求是,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依照《中国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的研究重点,结合各自研究领域的特点,确定年会主题,开展法学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法学繁荣发展,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请于3月下旬,将年会主题报送研究部学术组织处。在确定年会主题时,请注意把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宪法学研究会可考虑把年会与中国法学会“宪法实施”论坛结合起来,以中国法学会主办、宪法学研究会承办的方式提出论坛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请各研究会组织会员积极参与论坛征文活动。
三是继续认真做好筹备登记工作,推进研究会的新发展。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规定,按照民政部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做好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需要说明的是,筹备登记的过程,也是整合法学研究资源、规范研究会组织的过程。今年,研究会要先筹备登记,完成登记后,再进行研究会分支机构的筹备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规定,经中国法学会审查同意并经民政部登记后开展活动。已登记研究会换届,也要严格遵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方向同志还指出,今年,中国法学会将研究制定与《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配套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研究会的组织和活动,确保法学社团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中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活力。我们要求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努力为研究会的筹备登记和换届做好服务工作,同时也要恪尽职守,严格审核把关。
四是严格按照社团管理规定,做好研究会年检工作。已登记法学社团的年检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送交研究部社团管理处初审。在上一年度的年检中民政部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的,要按民政部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并报送改进情况专题报告。
五是加强调研,积极探索研究会党建工作。今年,中国法学会将加强调研,探索研究会党建工作。当前,按照《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研究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可转入自愿为全国性法学社团办事机构提供工作支持的法学院校、科研机构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
六是创先争优,积极参加表彰老法学家活动。今年,中国法学会将对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老法学家进行表彰,这将在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请各研究会为中国法学会制定表彰方案提出建议,积极参与表彰活动。
七是积极参与2012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选题和申报工作。中国法学会目前正在征集今年的部级课题选题。请各研究会积极参与,3月下旬把选题建议交给研究部学术研究处。3月底中国法学会将发布课题指南,公开招标。
八是积极为研究制定新的法学研究规划出谋划策。今年,中国法学会在组织完成《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研究工作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2013—2015的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和新的法学研究规划。请各研究会研究提出选题建议。
方向同志表示,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将全力支持各研究会,和各研究会一起共同努力完成今年的工作。
针对2012年研究会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周成奎同志强调,各研究会要高度重视“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活动,要按照推荐要求落实名单,确保按时全程参加。
周成奎同志指出,2012年,是我们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也是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的重要一年。中国法学会计划围绕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举办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专题调研活动、论坛学术活动和表彰活动,各研究会也要围绕宪法颁布30周年纪念活动,配合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学术交流,在学术年会中增加主题,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研究会建会以来)本研究领域的学术进展、学科发展和学术成果,本研究会的学术交流活动和组织建设的发展。同时,各研究会结合所研究领域,积极对未来五年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国法学会新的十大专项课题立项、老法学家的表彰活动等建言献策。
会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2年,中国法学会和各研究会工作任务都非常繁重,这也正说明了我们国家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的繁荣、发展,需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快步伐,承担更重的工作任务。
陈冀平同志强调,今年举办的“全国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是我们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事,这对于建设好法学理论队伍,充分发挥法学理论队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研究会要确保本研究会在一线法学教学科研岗位的,有影响力、号召力的领军人物参加。并且通过培训,始终确保研究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研究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开展学术活动能力,带动本研究会的快速发展。
陈冀平同志指出,中央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周永康和王乐泉同志在去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都提到了要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话语体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我们国家现在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社会矛盾比较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很多,这些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法治。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是要认真踏实下来,克服浮躁心理,对过去存在的许多理论上的不足、实践中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丰富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解决我国法治建设的难点问题;二是要切实立足中国实际开展法学研究。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活动中要学习西方有益的经验和成果,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是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立足实际搞研究。要充分考虑中国在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阶段性特征,解决我们自己的实际问题。
陈冀平同志最后指出,53个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依托,秘书长会议是沟通交流、联络工作的重要方式,希望各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密切联系,共谋发展大计,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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