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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开展《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21 来源: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 浏览量:331

    为学习、宣传和贯彻《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于近日举办《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宣传培训活动,来自全市各区、县(市)教育局分管学前教育的领导和幼教干部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

    《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9章共56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审批、保育与教育、经费与保障、学前教育工作者资格与权益、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明确界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并提出了 “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条例》的出台弥补了杭州市学前教育立法的空白,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条例》的调研、起草、审议过程中,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承担了立法前期调研、起草、意见征求和论证等大量工作。杭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师范法学院院长罗思荣受委托主持了《条例》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的论证。

    近年来,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共建共享品质教育”这一中心,在普法宣传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地方教育立法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杭州教育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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