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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七届年会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2-02-02 来源: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 浏览量:274

2011年11月25日,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第七届年会暨市教育系统 “六五”普法教育启动仪式在杭州举行。各区、县(市)教育局、市属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教育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全体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应建华、杭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杨焕、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前、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峰、杭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朱春燕、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思荣、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等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杭州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杭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应建华同志作教育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认为市教育法学会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这一中心,积极协助市教育局推进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教育宣传与培训,组织法治征文活动,参与评审法治示范学校,努力维护学校及教师、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杭州教育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应建华同时对启动杭州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教育做了动员,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体法学会会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将学校作为教育系统普法重点,将领导干部、学生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全面发挥学校教育在普法工作上的重要功能;二要立足实际,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每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健全法制教育体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强化教育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校、落实行政普法培训”开展工作;三要强化组织领导与保障,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增加法制教育投入,确保普法工作经费,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评价机制。
    杭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杨焕、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陈峰等分别就学校民主、公民素养实践活动,“六五”普法教育,教育依法行政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选举产生了杭州市教育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并对杭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教育法治建设征文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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