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杭州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位代表:
经市委批准,杭州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定于7月23日在杭州举行,届时市领导和省法学会领导将出席大会并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全面总结杭州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分析形势,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建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推进我市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的繁荣发展,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全面深化“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时间、地点
2018年7月23日9:15,在杭州市民中心(地址:新业路311号,电话:0571-85252127)G座3楼14号会议厅。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位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请假;
2.请参加会议代表请于7月23日9:00前报到;
3.请您在7月20日17点前确认参加(电话0571-85252127,短信18158717712);
4.请凭本通知,将车停市民中心P3停车场。
联系人:孙明建(13805718677) 姜剑涛(18158717712)
杭州市法学会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