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法学〔2016〕13号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中国法学家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最高学术论坛。根据《2016年中国法学会工作要点》安排,2016年7—8月中国法学会将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宏伟目标,本届论坛将围绕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进一步健全我国民商事法律规范体系,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一部遵循法治规律、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展示中国气派的民法典,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主题
征文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 参考选题详见附件。征文应围绕论坛主题,着重但不局限于选题范围,自行确定具体题目,但要突出问题意识,充分考虑选题价值。
二、征文要求
1、鼓励从不同的学科出发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研究。
2、除了属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践,提倡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建议对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民事法律中分不同章节或重要制度进行实证调研和大数据分析,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在同等情况下,属于实证研究的论文优先获奖。
3、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6000字,脚注格式参照《中国法学》。鼓励以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投稿。已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发表时间应当不早于2015年1月1日。
4、征文截止日期:2016年6月1日。征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将论文、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一并发至杭州市法学会官方邮箱:hangzhoufaxue@126.com。
三、评选和颁奖
1、征文按《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中国法学会名义颁奖。“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为部级奖。
2、对具有较大立法参考价值的获奖论文,将作为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予以立项;达到出版要求的,资助出版;获奖者也可以获奖论文为基础申报招标课题或申请委托课题;作者(或第一作者)年龄不足35周岁的,一等奖论文自动获得参加本年度“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的资格。
3、对具有较大立法参考价值或司法适用价值的获奖论文,进行凝练后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获奖论文符合《中国法学》用稿形式要求的,择优推荐在《中国法学》发表;中国法学会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4、论坛组委会将在论坛期间举办获奖论文报告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论坛和报告会。颁奖仪式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本次征文设“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市法学会联系。联系人:李良;联系电话:0571-85303807,136 6664 6535。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选题范围
杭州市法学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选题范围
1、法典编纂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民法典编纂与全面依法治国
3、经济新常态下的民法典编纂
4、互联网时代对民法典编纂的影响
5、民法典编纂与公民权利保护
6、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基本经验与问题
7、我国民法典编纂的技术与方法
8、我国清末、民国时期民法典起草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启示
9、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的理论与实践
10、外国民法典起草与实践的经验借鉴
11、我国民法典立法目的确定及其表达
12、民法基本原则问题
13、民法典编纂与诚信体系建设
14、民事主体类型
15、法人的类型区分
16、民法总则中“两户”存留问题
17、监护制度的体系构建问题
18、民事权利体系研究
19、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客体问题
20、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完善
21、民事责任制度完善
22、民法典编纂中民法与宪法的关系
23、民法典编纂中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24、民法典编簒中民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25、民法典编纂中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26、民法典编纂中民法基本法与民事特别法的关系
27、民法典编纂中人格权立法
28、民法典编纂中债与合同法的立法体例与制度完善
29、民法典编纂中物权法立法体例与制度完善
30、民法典编纂中侵权责任法立法体例与制度完善
31、民法典编纂中婚姻家庭继承法立法完善
32、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商事立法的体系与商法通则立法
33、民法典编纂中担保法立法体例与制度完善
34、环境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
35、我国现行重要民事法律制度的司法适用效果调查
36、民法的法源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37、我国民事习惯调查
38、我国民法典编纂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