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多种形式开展“法护生态”活动
发布日期:2025-03-14 来源:淳安县法学会
大地回春,新绿初绽。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淳安县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保护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法护生态”添“新绿”。

手“植”春光 向春而行
“小朋友们,我们人人都是环保卫士,今日播种下的树苗,将来会长成参天大树。”3月12日,县法学会联合县法院、南山学校开展“我为千岛湖种棵树”公益植树活动,一起“植”此青绿,共“树”希望。活动现场,大家分工协作,有的铲土挖坑,有的播种树苗,有的浇水施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株株树苗迎风挺立,相信会在下一个春天焕发出勃勃生机。活动中,青年普法志愿者还向小学生们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推动环保理念扎根校园。

法治护绿 古木长青
“国务院颁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填补了我国古树名木保护领域的法规空白,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法治基础。”近日,在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生态共享法庭,一场围绕古树名木保护的访谈正在进行。县法学会联合法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系统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要点,并通过讲述盗伐林木等真实案件,重点阐述了古树名木认定标准、养护管理责任、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此次访谈全程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和特设共享法庭同步直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淳安县法学会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巩固和提升法治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