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新闻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F座8楼  邮编:310026
邮箱:hzsfxh@126.com
电话:0571-85252137
传真:0571-85252154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新闻

2019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中国法学会
        法制网北京12月1日讯 记者 蒲晓磊 张昊 余东明 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主场活动今天在北京、上海两地同时启动,标志着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

        在北京,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在司法部指挥中心与全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视频连线,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了调度。

        傅政华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宪法宣传制度化长效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更加坚定制度自信,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举办的主场活动上,记者看到现场座无虚席,活动参与者热情高涨,嘉宾的精彩发言赢得一次又一次的热烈掌声。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刘炤出席了在上海举办的主场活动。他指出,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媒体和文化阵地作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宪法教育,切实增强宪法宣传社会效果。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上一页江必新: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一页最高法发布网络犯罪大数据报告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