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纪念“五四宪法”诞生60周年
发布日期:2014-09-24 来源:省法学会官网
总结经验教训,推进依法治国
本社记者孔令泉
9月19日,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60周年之际,浙江省委党史和浙江省法学会联合举办座谈会,提出认真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颁布实施,史称“五四宪法”。这部宪法由毛泽东亲自率领工作班子在杭州起草。是浙江党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在座谈会上,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金延锋指出,“五四宪法”是一部民主宪法、科学宪法、开放宪法,其所具有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精神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消失,也没有因我国宪法曾走过曲折道路而磨灭,反而历久弥新,愈加珍贵。要认真总结宪法发展的经验与教训,为未来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历史依据和决策参考。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刘永华提出,从地方立法角度来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他认为,贯彻实施宪法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要着力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宪权的权威。
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二处处长李立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费善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党等分别从“五四宪法”的诞生经过、历史地位及作用、“五四宪法”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五四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作了回顾和分析。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主持座谈会,他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国贯彻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纪念纪念“五四宪法”诞生60周年,就是要认真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浙江建设作出新贡献。
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和浙江省法学会有关处室代表、省法学界专家学者等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