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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门公布1235项审批清单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务院各部门公布1235项审批清单

  法制网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王晓雁为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审改办今日在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其中涵盖了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共1235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设在中央编办。按照今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须分别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然后由国务院审改办公布汇总清单。
      此前,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和国家密码局这3个部门因没有开通官方网站,尚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此次一并公开。
      记者看到,在这份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上,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一一在列,点击进入每个部门的页面,都有统计出的该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总数,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逐条列出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
      为方便社会监督,汇总清单还设置了在线意见提交功能:对某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及设置合理性的意见,可在该项目页面下方提出;认为该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可在该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页下方提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工作的建议,可在“我为审改建言献策”栏目中留言。
      国务院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设置旨在开门搞改革,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更加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部门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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