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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法治没有特区 反腐没有例外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 
  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已经依法提起公诉。这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这一案件自案发以来,影响非常恶劣,各界高度关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对这一案件的公诉,充分体现了重事实、讲法治的精神,有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薄熙来一案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党的十八大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反腐败取信于民的关键。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决不是一句空话。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就能营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添法治能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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