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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国法学会会员入会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 浏览量:1335

                   杭法学〔20167

各县级法学会、专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各联络组:

为了明确中国法学会会员入会、管理、服务等制度,按照中国法学会、浙江省法学会相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中国法学会会员

所有入会会员的身份统一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拥有唯一的会员证号;会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入会由市级法学会审核,报中国法学会备案。

中国法学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个人会员的权利: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本会及相关法学社会团体组织的学术研究、法治实践、法学交流、法律宣传服务等活动;利用本会的法律网站、图书、资料和出版物,获得本会编印的资料;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批评。

2、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提供研究成果。

3、团体会员的权利:参与本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参加本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利用本会的法律网站、图书、资料和出版物,获得本会编印的资料;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批评。

4、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向本会提供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成果、信息资料等;按期缴纳会费。

二、申请入会

入会不再采用填写纸质申请表的方式,统一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审核、获得会员证号即算入会”的方式,不再发放纸质会员证。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法学会网站http://www.chinalaw.org.cn,——点击网页左边“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会员”——进入申请页面http://hyxt.chinalaw.org.cn,按照程序要求操作。

2、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尤其是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工作单位、邮箱、邮编等重要联系方式涉及审核是否通过,杂志、文件寄送等服务管理事项,请务必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3、按属地管理选择申请加入法学会级别和行政区域。中央直属在京单位人员请选择“中直”,行政区域选择对应单位;中央和省属在杭单位人员请选择“省”,行政区域选择“浙江省”;杭州以外中央、省属单位人员和市属单位人员请选择“市”,行政区域选择“所在的市”。

4、申请提交后等待所在地法学会会员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通过手机和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发送“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驳回”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信息包含会员证号和密码;“审核驳回”信息包含被驳回理由。

三、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

1、会员系统采用“会员证号”+“密码”的方式登录。2015530日之前入会的,密码为登记时的手机号;之后入会的,密码为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发送的密码。

2、登录后,进入“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中心”页面,可在“会员沙龙”、“会员心声”、“图书馆”、“学术成果”、“工作动态”、“信息简报”、“通知公告”、“重大活动”、“时事新闻”等版块获得相应的服务;可在“个人中心”版块进行个人资料的完善和会员证的打印

四、其他事项

1、请按照以上要求积极发展会员。引导申请人规范填报入会信息,及时告知其有关权利义务和审核情况。

2、按照原有申请方式填写申请表、寄送照片的,请及时告知申请人按照新的申请方式申请。

如有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杭州市法学会联系。联系人:李良,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3807136 6664 6535

                                   

                               杭州市法学会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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