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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举办《民事及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4-07-31 来源:市律师协会 浏览量:288

     2014719,由杭州律协举办的《民事及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专题培训在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三楼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特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宋春雨以及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作专题讲座。杭州律协会长胡祥甫全程主持,副会长马骏到会指导。全市近350名律师和实习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专题培训是我市2014年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设上午和下午两个场次。

  上午场讲座,王祺国副检察长与参会人员重点探讨了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相关问题。他首先就民事诉讼监督的属性、价值、形式作了详细介绍,并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审判监督情况作了深入分析。同时,他还对如何完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应当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正当诉求为立法的基本立足点;二是要在符合中国国情条件下强化法律监督的功能,在其刚性和效力上下功夫;三是要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的统一性上找出路。此外,王祺国副检察长围绕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律师依法会见两个问题,从检方立场简单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下午场讲座,宋春雨法官作为2013年施行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集中围绕新版《民诉法》当中若干内容进行详尽解读。一是针对新增加的公益诉讼制度的概念范畴、提起主体、范围界定、当事人适格、诉讼担当、举证责任、审理原则、争议焦点等作介绍。二是就争议较大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意图、构成与适用、裁判原则以及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审判监督程序之间配合衔接等作解释。三是结合自身从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司法解释起草背景,对《民诉法》核心内容——证据问题,进行重点展开介绍,包括证据的一般规则和主要证据类型的技术性规则等。四是就审判监督程序作简要说明。

  每场讲座结束后,两位主讲人都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解答了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整场活动反响热烈,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讲座十分精彩,受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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