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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袭医案件犯罪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发布时间:2014-07-25 来源:市法学会 浏览量:295

论文提要:近年来暴力袭医案件频发,引发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透过对该类事件的分析,厘清其犯罪成因,找出合理的预防对策并应用于实际,是社会大众以及相关医护人员的福音,也是学术研究、实务探讨致力于实现的目标。

    关键词:暴力  袭医  犯罪成因  预防  对策

   

暴力袭医事件是令人十分痛心的社会现象,引起了最高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高度重视,习主席和周院长先后作出指示,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医闹”和暴力袭医事件。[1]应当承认,这一现象在世界范围内确实广泛存在且令人震惊,其以非常极端的方式将医患双方分立为对立的阵营,给社会的和谐与安宁带来重大隐患。[2]然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在当下的中国,这种矛盾呈现出越演越烈的态势。“温岭杀医案”带给公众的不仅仅只是淋漓的鲜血,还有暴力袭医这一现象所彰显的医患之间越发紧张的矛盾冲突,而该种冲突开始更为广泛而深刻地进入公众的视野。毫不夸张地说,温岭事件不过是该种社会现象冰山一角的显现而已,尚有骇人听闻的大量案例未被报道或披露,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醒和重视。

 

一、暴力袭医现象的轮廓及图表展示

通过对网络上曝光的42起暴力袭医案件统计分析,我们发现施暴者绝大多数为男性,其比例高达92.9%;诊疗效果不佳是导致暴力袭医的首要因素,占比90%;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或亲属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医,占比87.9%;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或亲属是实施暴力袭医的重要人群,占比83.9%;医护人员的过错对于诱发暴力袭医具有直接且显著的因果联系,占比29%;精神病患者施以暴力袭击比例较高,应当成为医护人员特别防范的对象,占比28.6%;施暴者的年龄呈现正态离散型分布,青壮年(尤其是20岁以上到50岁以下的男性)施暴率更高,应当重点防范。

作为刑事律师,我们将工作中所办理的、媒体网络报道的此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数据化处理,形成了《附录》和《统计分析表》的框架模型。笔者深知,近年来暴力袭医案件远不止本文表格中所提及的案例,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早在2002年就完成了针对全国326所医院的问卷调查,显示有73.5%的病人及其家属曾有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过激行为,其中43.86%发展成打砸医院,围攻院领导的约占18.2%,攻击威胁医务人员的约占37.2%,导致医务人员受伤的约占34.46%。[3]但是我们截取一个空间,以网络为平台,将网络上曝光的暴力袭医案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网络上报道的此类案件进行汇总、统计,笔者深信同样可以对暴力袭医现象作出相当有说服力的分析。因为虽然数据量有限,但这些案件属于随机事件,每个案件在当地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客观上也反映了当前我国暴力袭医的现状,以该类案例作为分析研究的对象符合科学统计的要求。而且我们几乎穷尽了现有网络资源,对所有网络上的暴力袭医案件进行了归纳、总结,才得出下述图表。

近年暴力袭医案统计分析表[4]

案件排序

嫌疑人性别

嫌疑人年龄

诊疗效果

精神疾病

经济状况

文化程度

医护人员过错

1

40-49

2

50-59

良好

3

30-39

4

10--19

5

20-29

6

60-69

7

40-49

8

30-39

9

群体

 

10

群体

 

酗酒

 

 

11

群体

 

酗酒

 

 

 

12

20-29

 

 

 

13

群体

 

14

50-59

15

20-29

16

群体

 

 

 

 

17

群体

 

 

 

 

18

20-29

 

19

 

20

群体

 

良好

 

21

50-59

 

 

22

 

 

23

 

24

40-49

 

25

40-49

良好

 

26

30-39

良好

27

20-29

 

 

 

28

40-49

尚未诊疗

29

10--19

30

60-69

 

31

40-49

32

40-49

33

20-29

34

群体

 

 

 

 

35

20-29

36

30-39

 

37

40-49

38

40-49

 

 

39

群体

 

 

 

40

30-39

41

60-69

42

40-49

    注:1.“嫌疑人性别”一栏因本文所搜集案例,既有共同犯罪也有自然人个人犯罪,加之群体性医闹人数众多,因资料有限无法确切辨明成员性别,故而有的案例用群体代替。

    2.“诊疗效果”是就犯罪嫌疑人而言,即从患者或亲属对治疗效果做出的主观判断来考察其犯罪成因,而非医护人员或医学协会之立场判断诊疗效果之优劣。

    3.“精神疾病”涵括事实上的精神疾病与生理性醉酒。

    4.“经济状况”按社会一般收入水平来区分。

    5.“文化程度”按有无接受高等教育或同等学历教育为标准进行划分。

    6.“医护人员过错”系客观标准判断,其有无尽到善良管理人标准[5]及按照医学标准,其是否尽职尽责履行其职务行为。

    根据《附录》和《统计分析表》所呈现的这些离散型的案例,我们发现,暴力袭医现象遍布全国。不论城市还是农村,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暴力袭医现象时有发生,惨不忍睹。轻则打砸医院导致公私财产损失、扰乱公共秩序,重则致人伤残,甚至死亡或数人死亡。

    这些惨剧的发生不仅伤害了当事人及其家庭,也为社会带来了难以消除的恶劣影响。因为医疗暴力不仅无助于医患关系的改善,反而加剧了此种关系的紧张局面。并且当医护人员人人自危时,这个行业的前景也就更加令人堪忧了,优秀的人才将不断流失或者不愿成为医护行业之一员。人才的匮乏与医护人员的力不从心,将为医疗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而且时间维度拉长,此种影响将越发深远。[6]客观上说,此种负面影响并不会简单地因肇事者或犯罪嫌疑人被科以刑罚,便获得补救。一言以蔽之,医疗暴力将给社会造成长久的负外部性[7],且无法通过刑罚的科责而自动消弭。

 

二、犯罪成因分析

    暴力袭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存在有着特定的犯罪成因。正所谓存在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原因。[8]通过对上述表格中案例的类型化分析,不仅可以甄别出此类犯罪的成因,还可以分析出各种因素对案件发生的不同影响,从而加深对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认识,找出有效的预防对策,供医护人员借鉴和防范,防止不必要的损害,切实维护其人身权益。

(一)暴力袭医的主要实施主体为男性

根据《附录》和《统计分析表》,笔者统计出,在总共42起暴力袭医案件中。男性施暴总共有39起,占比约92.9%,女性施暴比例只占7.1%。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因群体性医闹而导致的暴力袭医事件中,参与者可能也有女性。但符合实际的是,在群体性医闹或施暴活动中,无疑男性占据主导地位。在男性参与的暴力袭医中,女性也参与施暴的情形是非常少见的,这也符合日常生活经验。

另外,从实施攻击所能取得的效果来看,男性犯罪嫌疑人更能够达到其犯罪目的。因为较之于女性,男性的攻击强度和力度明显更高,速度更快,与犯罪对象在打斗中更容易取得优势。故男性实施攻击的效果更为直接有效,容易达到期望。相较于男性实施暴力袭医的案例来看,女性实施暴力袭医主要针对女性医护人员,本文搜集的3起女性暴力袭医案例,无一例外受害者都是女性。这表明女性病患在治疗期间,不太可能对男性医护人员实施暴力,因此,对于男性医护人员而言,其对女性患者的防范成本和必要性要大大低于男性患者。

(二)暴力袭医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呈现离散分布,20-29岁和40-49岁的行为人施暴的可能性更大

    根据现已采集的数据(排除群体性医闹的部分),暴力袭医可由不同年龄段的个体实施,其中10-19岁的行为人占比6.7%,20-29岁的占比23.3%,30-39的占比16.7%,40-49的占比33.3%,50-59的占比10%,60-69的占比10%。也即是说,从年龄上看,40-49岁的个体是所有人群中施暴倾向最高的,其次是20-29岁,再其次是30-39岁,20岁以下、50-59岁及60岁以上的人群施暴的可能性相当。概括而言,暴力袭医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特征呈现正态分布,这与我国犯罪学论著关于犯罪人特征的理论不谋而合。[9]故而为我们(特别是医护人员)实施犯罪预防,提供了现实的指引,即从犯罪人的年龄层面分析,有效的暴力袭医预防需要重点针对青壮年男性,尤其是患者或其亲属。

   (三)诊疗效果较差是发生暴力袭医的最重要原因

    因为受制于网络报道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有两起案例无法得知其确切的诊疗效果,故有效的案例统计数据为40起。加之诊疗效果有主观和客观判断之别,笔者采取行为人的主观判断,作为本文诊疗效果的认定标准。因此,上述案例中,诊疗效果差导致暴力袭医的比例是90%,诊疗效果好仍然导致暴力袭医的比例为10%。对于患者或其亲属来讲,诊疗效果差,是发生恶性暴力袭医的主要原因。因为医疗行为不仅未能达到其主观预期,相反,其还为医疗行为承担了较高的成本,如高额的医疗费用、病痛的折磨、焦急而持久的等待,亲人的离去等。最终,诊疗效果差或对诊疗效果不满意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引发暴力袭医的最重要因素,医学界权威报告——由中国医院协会主持的《2012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10](下称“调研报告”)——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但是值得深思的是,为何在诊疗效果较好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暴力袭医事件,本文对此亦有考察,只是需在其他犯罪成因里做详尽论述。

    (四)精神病人是实施暴力袭医的重要人群

     纵览上述案例,精神病人[11]实施暴力袭医的案件达到12起,占比28.6%。无精神疾病仍然实施暴力袭医的案件有30起,占比71.8%。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暴力袭医是由正常人实施的。但是在特殊的场合,精神病人由于心智不健全,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低于正常人,因此其容易受外界刺激,在行为选择时,更容易做出偏激的行为,极有可能实施暴力袭医引发血案。当然《附录》和《统计分析表》的数据已经排除了那些因精神疾病,在刑法判断上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们所统计的精神病人是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或者已为现实法院判决所确认的罪犯。因此,根据上述数据可知精神病人是实施暴力袭医的重要人群。

   (五)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或亲属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击

    由于现有资料的有限性,我们无法完全获得每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信息,因而在这42起暴力袭医案件中,收集到的关于经济状况的有效信息只有31条。其中26名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较差,占比83.9%;5名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良好,占比16.1%。因此,暴力袭医案件更容易为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及亲属实施,而经济条件较好的行为人通常不会选择实施暴力。因为从根本来说,实施暴力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而施暴者却要为暴力行为承担不利后果。对于经济条件好的行为人而言,其通过实施暴力获取经济利益的动因不强,基本上泄愤的居多。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行为人而言,治疗效果未能达成预期,其客观上不仅承担了不利之医疗后果,还要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等损失。通过施以暴力,不仅可以发泄内心积怨,而且可借此与医院或医护人员要价,获得经济上的弥补或赔偿。对此,美国社会学家默顿的参照群体理论做出了相当有见地的阐释:“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其参照群体中的人相比较病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就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12]显然经济条件较差的个体或群体,其每次看病治疗的成本虽然从客观上等同于经济条件优越的个体,但实质上考虑到个人经济条件的可支配度而言,其所支出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后者。不利之医疗后果对其造成的损失与伤害要显著高于经济条件优越者,故其横向对比的结果,必然是有钱人获得了医护人员更多更好的照顾和服务。身份和地位上的差别导致了医护人员的区别对待,从而使其承担了不应有的不利后果。[13]因此,从犯罪动机上看,经济条件差的患者及亲属因为经济利益的诱因,实施暴力袭医的动机更强,可能性也更大。《调研报告》亦显示,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医。[14]

   (六)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更容易成为暴力袭医的犯罪主体

    由于本文搜集的案例中,许多暴力袭医案件是群体性医闹造成的,其成员人数众多,文化程度不一,因而有些案件难以统计,再加上网络信息披露的不完全,笔者搜集到33条有效信息。按照有无接受高等教育作为区分文化程度高低的标准,经统计得出,29人文化程度较低,占比87.9%;实施暴力袭医的犯罪嫌疑人中,仅4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占比12.1%。尽管人类社会早已否定了教育万能论,但无可否认的是,教育对于人的品性的熏陶和犯罪抑制与预防的功效。根据费尔巴哈心理强制说的观点,“人生活在感性的世界里,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而没有自由,犯罪的原因不是自由,而是感性的冲动,人具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只是追求犯罪时获得的快乐的感性冲动才促使人犯罪,为了防止犯罪,就需要遏制这种冲动。”[15]但是对于突如其来的负面刺激,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往往更难自控,因为其对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及其法律的否定评价感知并不确切或直接,或者因其自身智识所限,并不能有效感知其暴力行为的社会属性。相反,利益的诉求和对激愤的外在表达显然对他来说却更有吸引力。[16]因此,这也是为何多数罪犯在忏悔时经常苛责自己的理由,即对法的理解和认识不够,从而导致了犯罪。据此可以得知,文化水平较高的人群通常不会使用暴力袭击医护人员,而实施暴力袭医的主体绝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因此,文化水平高低与是否实施暴力袭医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患者,往往对医疗知识和医疗风险了解不够,更容易对医疗活动产生过高期待,反而不能接受客观现实。因此,其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医,发泄心中愤懑。

    (七)医护人员的过错容易引发暴力袭医

在暴力袭医案件中,并非所有的情况都是由于患者或亲属的无理取闹或过错造成的。事实上,在多起案例中医护人员也存在相当的过错,并且该过错在客观上成为引发暴力袭医的原因力。在本文所搜集到的42起暴力袭医案件中,有31起案件可以得出医护人员是否有过错的结论,尚有11起因资料的不完整性而无法做出判断。而在这31起案件中,医护人员存在过错的有9起,占比29%。医护人员没有过错的有22起,占比71%。医护人员的过错主要包括:信息沟通不及时,或者服务态度较差,或者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失或疏漏,给患者及亲属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等。对于患者或亲属来说,医护人员的过错令人难以接受。其更容易将医护人员的过错等同于伤害,或导致治疗效果不佳的原因,因而容易激怒,进而施暴。

因此概括而言,暴力袭医案件按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显著性程度和施暴的原因,笔者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施暴者绝大多数为男性,其比例高达92.9%;诊疗效果不佳是导致暴力袭医的首要因素,占比90%;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或亲属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医,占比87.9%;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或亲属是实施暴力袭医的重要人群,占比83.9%;医护人员的过错对于诱发暴力袭医具有直接且显著的因果联系,占比29%;精神病患者施暴比例较高,应当成为医护人员特别防范的对象,占比28.6%;施暴者的年龄呈现正态离散型分布,青壮年(尤其是20岁以上到50岁以下的男性)施暴率更高,应当重点防范。

 

三、防范对策

    根据上述犯罪成因分析得出的结论,笔者试图在下文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防范措施,供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借鉴和参考。[17]

(一)规范病历制作及资料填写

当前,我国医疗体系实行的病历并不统一,每个医院有其特定的病历,这就导致了病历制作的不规范;而且医院各行其是,难以达到统一与效率的结合。事实上,病历能够反映许多重要的信息,医护人员可以通过病历的阅读,极为便捷地获取有关病人的重要信息,从而为自己如何与其交流提供了背景知识。这对于防范潜在的暴力袭医,维护医护人员的行医安全大有裨益。

根据我们对浙江省内多家医院病历的研究显示,如今制作比较规范的病历通常包含以下几项,比如姓名、性别、出身年月、单位或家庭地址、电话号码、职业、籍贯、过敏史、身份证号、血型等。但令人遗憾的是,更多的医院病历非常粗糙,仅有最基本的几项信息需要填写,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保险险种等。这样的病历一方面,不仅不能较全面地反映病人基本信息,而且对于医护人员而言,增加了其了解病人的成本,无法为其防范潜在的医疗风险提供信息支撑。根据前文的研究以及《调研报告》的结果显示,低学历者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击。显然如果在病历上,能够增设“学历”这一栏,那么无疑作为医护人员,其只需查阅病历资料,就能够直观高效地对患者的基本情况做出判断,有针对性地与特定患者进行有效沟通。虽然对于学历较低、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理解能力有限的精神病人,医护人员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与之交流,但是其所获之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因为有效且深入的沟通与释明,带来的不仅仅是患者及亲属对医疗行为的理解加深,更为重要的是消解患者及亲属的疑虑,降低因误解、愤懑、焦虑甚至憎恶所可能实施的暴力风险,从而切实维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业安全。故而笔者建议,在全国各级医院,应当制作统一且规范的病历,其中需要包括更为全面的病人的信息,具体为:姓名、性别、出身年月、身份证号、血型、过敏史、学历、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病人就诊时,医护人员要引导并要求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这样病历便可清楚地反映有关患者年龄、性别、经济状况、文化程度的信息,方便医护人员做出医疗危险性高低的判断,并为此做出相应预防。

(二)设立精神病专科,配置安保人员,精神病人看病原则上要求家属陪同

精神病是非常复杂的病症,一时难以治愈,这就意味着病人会经常进出医院。精神病患者可能随时因疾病发作而无法控制,作出过激举动,伤害到周围人群。统计数据显示,暴力袭医中很大部分施暴者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如妄想症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精神病人实施暴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从精神病的治疗上寻求解决之道,建立精神病专科可以大大降低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袭医的几率。因为如果按照通行的挂号看病的程序,在很多医院精神病人与普通病人混同看病。一方面病人等待的时间过长,其往往失去耐心,而精神病人经受此种刺激之后,作出过激行为的可能性增大。建立精神疾病专科不仅可以大大减少精神病人看病的时间,还可以提高诊疗效果。因为精神病专科必然由精神病主治医师坐诊,其工作量因精神病人数量的有限性而有别于普通门诊医师,其便有足够的精力、心力与精神病人沟通,投入到对相关精神疾病的研究。因精神病主治医师的专业化水平较高,对病情的诊断与治疗会更专业,效果更佳。

由于精神病人属于特殊人群,实施暴力犯罪的高发人群,医院应当配置一定的安保人员,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监视与防范,保护精神病医护人员的安全。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医院可以要求精神病患者就诊时,尽量由家属陪同前往。一方面通过与家属的理性沟通,阐明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最大限度避免误会、延误诊治的情况,更大程度确保医疗行为具有实效。另一方面,医护人员可以通过家属获得病人病情及近期发病情况及日常行为的确切信息,从而为及时发现潜在危险,科学预测或揣摩精神病人的心理活动,实施有效治疗和预防提供经验参考。[18]防止因精神病人病情发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既减轻患者及家属的负担,也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害发生,进而增进社会福祉。

(三)应当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医护人员尽职尽责满意度考核与监督

本文虽然仅考察了近年来网络上报道的暴力袭医的案例,而这并不能完全反映暴力袭医的全貌,但是通过网络上的这些案例的考察,不难发现,医护人员的过错对于诱发暴力犯罪是有相当因果联系的。在极端的案件中,出现了医护人员集体殴打患者,或者恶语相加,置患者人身权益、名誉权于不顾。

应当看到,医院与医护人员、患者本质上是各有其利益诉求的,医院的名声与效益,同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并不等同。医院应当注意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尽职尽责满意度考核与监督,在发生医疗纠纷之时,不能一味袒护医护人员,应当由医疗协会或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客观公正地作出裁决。否则,医院的袒护往往会漂白医护人员的过错,使患者及家属再次受到不公正待遇,其结果只能是火上浇油,诱发激烈的冲突或矛盾。

为此,医院可以借鉴银行业的满意度考核办法,将患者的评价作为评判医护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一个指标。即,在医护人员接诊或者给病人治疗之后,由患者给医护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该评价的结果自动传送到医院的监管部门,并记录在案。如此,既可以对每位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为评判其是否称职提供有力的参考,因为患者是为医护人员的服务提供评价的理想人选,其最真切地感受到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医院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患者满意度的调查、分析,得知哪些医护人员的服务是令患者满意的,哪些医护人员的服务是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因此,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特定医护人员及患者进行调查,进一步查明患者不满意的原因,从而为根本性化解医患矛盾提供信息支持,暴力袭医的悲剧也就可以因事先充分的沟通与矛盾的化解而避免,从根本上维护医患双方、医院及社会的利益,因此该方法应当广泛推广。

(四)着力提高诊疗水平,及时沟通、释明医疗风险和原因

    本文的数据统计和中华医学协会的《调研报告》充分表明,诊疗效果不理想是导致暴力袭医的首要因素。因此,合理防范暴力袭医,其根本仍在于医护人员提升其医疗水平,努力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为此,医务人员应该加强专业学习,对于疑难杂症适时组织专家会诊,避免因误诊而造成医疗风险。医生不应为超出其能力范围之外的病人看病,若发现有较高治疗风险的,可以告知病人及家属及时转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应与病人及家属保持沟通,说明潜在的或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对于病人及家属提出的要求,尽量耐心且用明确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若与家属无法有效沟通,则可转交医院有关部门处理,防止激化矛盾。[19]

    但是即便在诊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人也能够保持克制与冷静,并不会诉诸暴力。我们考察众多暴力袭医案件发现,很多案件是因为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如2012年连续发生的恶性袭医事件中,医院在对外信息沟通中表现出迟报、谎报信息的现象;在媒体沟通中的失语,造成流言扩散、社会恐慌,民众对医院质疑声家具,极大损害了医院的形象,伤害了医疗工作者“救死扶伤”的专业奉献精神。[20]

    (五)加强医院的安保措施,建立报警系统与社区警务室进行联动

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阵地,需要特别保护,其社会定位已由普通的医疗单位转变为容纳社会广大人群的公共场所。[21]因此,对于承担特殊职能的医院(公共场所),自然应当升级其安保措施。特别是在如今暴力袭医案件频发,医患矛盾突出且短期内无法根除,恐怖活动在我国开始蔓延的情况下[22],更应该加强医院的安保措施。其应包括:聘请或招募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安保人员,加强对医院内部的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必要时上报社区警务室。利用先进的金属探测设备,发现伤人的利器或违禁品,并拒绝其进入医院诊室及病房。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供其对抗或制止犯罪分子。在病房、护士站与医院安保部门之间设立监控和报警系统,与社区警务室直接连通。设置供医务人员通行的专门通道或紧急出口,以备不时之需。[23]

 

四、结语

    暴力袭医虽然令人惋惜和悲痛,但其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认真对待和谨慎处理的现象。近年来网络中频频曝光的几十起案例,为我们探索合理的预防对策提供了蓝本。通过对该40多起案件的类型化分析,笔者发现暴力袭医的犯罪成因大体为:男性为主要施暴群体,年龄在20-50岁之间的青壮年施暴倾向较高,诊疗效果不佳是导致暴力袭医的首要因素,文化程度较低的患者或亲属更容易实施暴力袭医,经济状况较差的患者或亲属是实施暴力袭医的重要人群,医护人员的过错对于诱发暴力袭医具有直接且显著的因果联系,精神病患者施以暴力袭击比例较高,应当成为医护人员特别防范的对象。具体防范措施包括:规范病历制作及资料填写;设立精神病专科,配置安保人员,精神病人看病原则上要求家属陪同;大力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医护人员尽职尽责满意度考核与监督;着力提高诊疗水平,及时沟通、释明医疗风险和原因,加强医院的安保措施,建立报警系统与社区警务室进行联动。

    基于此,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向医护人员及公众表明,通过对暴力袭医现象进行犯罪成因类型化的分析,可以找出确切的犯罪成因,并对其进行原因力大小的排列。同时,在此分析基础上,具有找出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的防范对策,为医护人员和医院的防范提供借鉴与指引。如此,笔者希望能够对于消解或降低暴力袭医的矛盾冲突,为医患关系的和谐与社会安宁、文明,作出有意的智识性探索,并能为相关人士所采纳。

 

附录:

暴力袭医案例汇总

    1. 上海新华医院医生被刺案(1人被刺伤,1人骨折,4人轻微伤)

2. 北京同仁医院海归博士被砍案(1人受重伤)

3. 广东潮州杀医案:(1名院长被害, 2人受伤)

4. 哈医大杀医案杀医案:(1人遇害,3人受伤)

5.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杀医案(被害人女医师)

    6. 天津杀医案:(1名女医生被杀害)

7. 安医大二附院杀医案:(1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

8. 浙江温岭杀医案:(1名医生被杀害,1名医生受伤)

9. 南平“医闹”事件(一名医生身中6刀,另有10余名医生护士受伤)

10.青岛袭医事件

11. 深圳坪山“医闹”事件

    12. 湖南省中医院研究院附属医院袭医案

13. 温岭再发暴力袭医案

14. 北京航天总医院患者袭医

    15. 衡阳第三人民医院患者袭医

16. 曲靖第二人民医院患者袭医

   17.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伤医案

18. 河北柏乡县人民医院血案

19. 广西玉林市容县黎村中心卫生院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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