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人权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是这几年来检察院工作机制改革中很突出、很重要的一个亮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张智辉
宽严相济背后不但是以往行使司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贯穿的红线,也将是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国家的司法改革乃至整个刑事法治改革应该坚持贯彻的方针。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
量刑规范化应当被视为刑事司法制度革命性的变化。量刑规范化从2007年在全国开始试行,最初选了100家法院,然后逐步扩大、论证。新修改的刑诉法确认了我们的这项改革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
执法规范化真正使我们的司法工作走向了法治化的轨道,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
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2008年以来,公安部针对执法环境的变化,部署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将此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强力予以推进。
——公安部司改办主任、法制局局长孙茂利
在过去几年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一再被中央高层提及,并被列为司法改革的重点。这是对长期以来我国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权力行使不规范现象的有力回应,是对权力根本属性以及司法权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与把握,是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
五大改革举措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在各诉讼领域普遍实行案件繁简分流。
★简化立案程序,建立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
★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的案件也可以和解。
★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信息查询、网上审批、网上办公,高效便捷地维护了群众的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