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浙江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
交流探讨民商法学研究会工作
杭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于12月17日召开2020年度年会,学习贯彻浙江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交流探讨民商法学研究会工作。杭州市中院副院长、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许米,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及市中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法学会秘书长李胜、副秘书长柯俊峰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成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对民商法领域的影响进行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各业务庭负责人交流了2020年各自及所在部门在民商法领域进行的研究成果,并对2021年民商法学研究工作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法学会秘书长李胜传达了浙江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
许米会长作了总结讲话,总结了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布置了2021年民商法学研究会工作。许米会长要求,2021年民商法学研究会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精准服务杭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系统重点工作;要针对《民法典》的实施,结合实务工作,加大相关热点领域、热点问题的深入研究,回应人民群众需求;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继续全力推进杭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