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05 来源: 浏览量:183
杭法学[2015]2号
各位理事会成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专家人才库成员、副秘书长、各联络组成员: 经杭州市法学会党组研究并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作出以下人员调整: 专职副会长刘殿豪同志兼任市法学会秘书长; 免去朱春燕同志市法学会秘书长职务; 增聘市法学会综合部副主任程逸同志为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杭州市法学会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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