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法学研究拓展法律服务
如何创新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的载体和抓手?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如何推动法学学术研究和成果的有效转化,助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近日,在2020年法治浙江论坛上,浙江省政法一线实务部门和专家学者聚焦探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该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与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在杭州共同举办。
据悉,法治浙江论坛是浙江省法学会以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服务法治浙江高水平发展的学术平台。伴随着法治浙江建设驶入“快车道”,法学会建设同样按下了“快进键”。
12月13日,浙江省委政法委一级巡视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排头兵姿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法学研究,拓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完善自身建设,全面助力依法决策、科学立法、公正司法、基层治理,同时主动适应法治浙江建设发展要求和新技术革命需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推动法治浙江建设的理论创新,激发法治浙江建设的创造性张力,助力解决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等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法治浙江建设制度体系、法律体系和规则体系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探索法学会的实践范本。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促进政府依法决策
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贯穿浙江省法学会工作的一条主线。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浙江省法学会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应急研究和建言献策工作。“关于依法加强投资拉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建议”等一系列课题陆续出炉,先后被中国法学会所采纳,得到中央重要批示。
浙江省各级法学会突出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施、“十四五”规划、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着力聚焦扫黑除恶、诉源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政法重点工作,及时回应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组织课题研究700多项,举办论坛(研讨会)240多次,召开学术年会200多场,获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以及转化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指导意见的研究成果500多项,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为助力中国特色自贸区(港)建设,统筹浙江省涉外法治建设,11月30日,浙江外国语学院“一带一路”学院揭幕授牌,以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为智库平台,为国家部委、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舟山等地方政府提供高水准智库服务和决策咨询,推动浙江“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创建之后,浙江省法学会自由贸易园(港)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利强教授带领中国特色高级应用法学研究团队,深度参与了浙江省实施“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方案设计、条例研制、决策咨询以及落地建设所涉的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保障等学术课题,举办了五届中国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法治智库联盟会议与四届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法治论坛,有效推动课题成果转化应用,其中关于破解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中“四化”问题、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的建议被浙江省自贸办、省发改委、改革办采纳。
聚焦自贸区建设进程中的实践与理论问题,地方法学会积极作为,舟山市法学会举办6期自贸法治沙龙与中国(浙江)自贸区法治论坛,开展互动交流,凝聚理论共识,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论文集,得到中国法学会等领导充分肯定。
2018年7月,浙江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決定》,其中提出加强清廉浙江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
作为全国首家监察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除了服务于国家监察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还致力于为浙江监察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2019年会将清廉浙江建设作为重要议题,注重理论建构、制度运行、机制保障等前瞻性研究,2020年年会将清廉浙江建设的法治保障作为分议题,邀请省、市纪委监委代表介绍清廉浙江建设情况和经验亮点,努力在全国范围加以推广。
紧跟热点法律问题
建言献策科学立法
哪里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哪里就有法学会的声音。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金华市法学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徐杰震等人专门起草了法律修改建议稿,针对传染病防治法在传染病防控措施、疫情信息公开制度、防疫物资储备制度、传染病风险管控制度和刑法对传播传染病犯罪、实施具有传播传染病风险的行为等方面的立法不足,提出了相应的修改理由和建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
浙江的科学立法,更离不开法学会的参与助力。
2019年1月1日,浙江制定实施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郑春燕,长期研究新行政法,是该法规的参与者、推动者、见证者,为这项改革专门撰写了立法研究报告。
她透露:“‘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我们立法研究团队针对‘一窗式’受理窗口的法律定位、许可承诺制、标准地制度、流程加速的责任等法律问题,提供细化的立法建议,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立法过程中予以了吸收采纳。”
浙江省法学会与省人大立法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咨询、论证、评估工作,参与法规规章起草、修改和解释。5年来,浙江省各级法学会参与了100多部国家法律、地方法规规章的论证修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1000多条。
宁波、嘉兴、衢州、舟山、台州等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交论证报告,提供法律意见,开展立法后评估,为设区市立法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
深入研究执法实践
助推严格公正司法
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法学会当然不能缺位。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如何保障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浙江省法学会及时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保障研讨会,邀请部分政法实务部门同志和专家学者围绕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执法办案标准,把握好“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障民营经济平稳发展、常态化治理的关系,为完善法律政策保障献智献力。
针对民间借贷和套路贷涉法重点难点问题,浙江省法学会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针对民间借贷和“套路贷”案件中的合同效力认定、民刑交叉边界、“套路贷”案件中的律师责任等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为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理民间借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在研讨会小结中指出:“民间借贷是滋养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资源之一,应当采取恰当的举措使其更好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要坚决遏制因民间借贷所延伸出的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问题,加强立法规范,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使民间借贷得以更好发展,促进浙江民营经济发展。”
浙江充分运用法学研究合作机制,整合省级法律实务部门和法学科研院所力量,围绕司法案件法律适用等问题,深入开展执法司法实践问题研究,多形式服务执法司法工作。5年来,先后对危险驾驶案件、“电商代运营”诈骗案件和涉黑财产的认定、盗窃罪立案标准提出了专家建议;组建专家团队对“浙江省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第三方评估、对“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开展论证,有效助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融入基层治理大局
如何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服务群众上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是浙江省各级法学会一直思考和致力解决的问题。
“感谢专家的帮忙,我这回终于安心了。”由于在工厂上班时不慎摔倒,在宁波镇海务工的刘师傅再也无法从事原来的车床工作。因为工伤赔偿问题未能和老板达成一致,刘师傅一直闷闷不乐。最后,抱着试试看心态,刘师傅来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寻求帮助。区法学会(诚悦)调解工作室立即受理其诉求,经过3次调解,刘师傅顺利和厂方达成赔偿协议,困扰他两个多月的心结也终于解开。
这是地方法学会服务基层群众的一个缩影。5年来,浙江省各级法学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大局中,通过开展“一县一品”特色法学会建设,以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今年8月6日,杭州成立社会治理“智库”—杭州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通过举行季度专题研讨、编发专刊、出版年度文集等形式,助力杭州市全国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杭州市江干区成立信访工作专家组提供咨询服务、温州市鹿城区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嘉善县组建法律专家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义乌市组织法律服务队开展“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省内高校法学院在县级矛调中心建立44个大学生法治实践基地,为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生动的浙江样本。
各级法学会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5年来,500多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收获16万余名听众、“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已经成为服务群众的“金字招牌”;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温州、金华市法学会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丽水市“一月一专家”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在线为市民答疑解惑;嘉兴市广场法律文艺晚会接地气、聚人气;台州市“社科专家”下基层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在浙江省各级法学会的积极组织发动下,如今,普法志愿者的脚步遍布浙江省各地,法治阳光被播撒到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