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同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国成为疫情发生以来第一个恢复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就一定能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法者,治之端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法治建设的中长期目标,必须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就一定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网 人民日报评论员 20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