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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
刘飏副会长在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
2013-10-25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浏览量:35
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 刘飏
(2013年10月12日)
同志们:
经过一天半的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完成了大部分的预定议程,就要结束了。现在,由我对会议作一个小结。
按照会议的安排,昨天上午我们全体会议代表参加了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昨天下午开始进入我们的议题,就是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会议由韩杼滨会长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作了讲话,哈尔滨市法学会和吉林省法学会分别介绍了他们组织专家学者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经验;今天上午我们又进行了分组讨论,学习讨论孟建柱同志和陈冀平同志重要讲话,讨论《关于法学会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天下午我们还要召集部分与会同志座谈,征求对《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修改意见。
这次会议的召开恰逢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不断深入,大家带着对法学会工作的思考和查找出的问题参加会议,求真、务实、接地气的作风贯彻整个会议之中;二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召开,我们特意同时同地召开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不仅在第一时间了解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也把法学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向全国政法系统进行了汇报和展示。充分体现了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出的重要职能作用;三是法学会即将换届,这次座谈会必将对筹备换届工作起到很好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会领导亲自带领职能部门同志到一些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根据党组的要求,这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和孟建柱同志对法学会工作的指示精神,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谋划法学会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充分发挥法学会的独特工作优势;二是分析总结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工作的基本状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是通过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机制、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履职能力和工作的总体水平。
下面,我主要把大家会内会外交流、会上会下的体会、感悟和收获做个简要归纳。
一是统一了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法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中央越来越重视发挥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作用,包括法学会在内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被赋予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这次法学会系统列席“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会议材料也收入了我们提供的两个经验介绍;会上孟建柱同志也给予充分肯定。体现了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真正把法学会视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也谈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枫桥经验”的批示,要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孟建柱同志的讲话也强调:“坚持依法治理,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这不仅是对各级党政机关、政法部门的要求,也给法学会部署了新的任务。大家认为“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同志们一致表示,法学会本身就是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群众路线,运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且在这方面我们也具有天然优势,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我想这个认识是对头的。希望同志们对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切实做好陈冀平同志讲话中强调的“三个服务”,推动法学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开创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树立了典型,进一步拓展了法学会工作领域和思路。
这次座谈会,我们选择了开展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工作成效显著的哈尔滨市法学会和吉林省法学会介绍经验做法,大家反映这两个省市的经验,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实在管用,听后深受启发,很受教育,有些同志觉得很给力,有压力、有动力。我也感到特别可贵的是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创造性开展地校合作,设立“专家服务站”和“法律诊所”,发挥法学会联系法学法律专家工作者的优势,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成为党和政府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主要依托,
从而找到了地方法学会工作的又一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拓展了工作领域。有他们的典型引路,必将在地方法学会工作中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希望各地借鉴他们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这项工作开展起来,并且创造出你们的新鲜经验。从长远看,这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值得我们为此作出努力。
三是总结了工作,为换届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会议正值换届前夕,也可以视为是一次换届的筹备会。会上印发的一批材料,包括两个规范性文件,即:《关于法学会参与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昨天清林同志就这两个文件作了说明。特别是提交的中国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是换届准备的最重要文件,这些文件事前通过不同形式征求过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的意见。这次会议要集中大家智慧,进一步修改好。
提到换届,自然引发同志们对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工作的回顾与思考。大家一致认为,过去五年法学会确实在成长,在进步。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对法学会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有了比较明晰的定位;对法学会工作的特点、规律、方式有了初步把握;对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讲法治与讲政治相统一,坚定正确方向,繁荣法学研究,培养优秀法律人才,有了一些抓手,搭建一些平台;对地方法学会、研究会的建设,下了很大功夫,现已形成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同时,大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发挥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法制建设中的“智库”作用,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作用,弘扬优秀法治文化的主力军作用,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培养优秀法学家的“人才库”作用,对各研究会、地方法学会的管理指导作用等方面,思想还不够适应,措施还不够到位,还有很大发展空间,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冀平同志讲话中也提到九个方面,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思路。
我想通过总结反思,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研究破解之道,对中国法学会换届后的工作必将大有助益,一定会在现有基础上有个长足的进步,更大的发展。
会上,大家提出了一些加强法学会工作的很好的建议,特别是对风险评估文件提出了一些意见,会后我们将根据大家所提修改意见作出修改。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即将结束,同志们回去后,要汇报、传达、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本省、区、市法学会和各研究会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加以落实。
同志们:这次座谈会在杭州举办,得到浙江省委政法委和浙江省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我们提供了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在此,让我们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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