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中国法学会举办所属媒体处以上干部和全体采编人员培训班,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暨长安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研究探讨新媒体时代加强法学会系统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及时也很必要。刚才,冀平同志作了动员讲话,阐述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办好此次培训班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
多年来,中国法学会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有意义、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全国知名品牌,整理上报的《专报》、《要报》越来越受到中央领导重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活动开展有声有色,组织撰写并发表的《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主管主办的《中国法学》、《中国法律年鉴》、《民主与法制》杂志等日益成为有特色、有影响、有创新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工作平台。这些有益的创新实践,进一步提高了中国法学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更好地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8月19日、20日,中央召开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会上,习近平、刘云山、刘奇葆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思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借此机会,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冀平同志的安排,我简要传达会议精神。会议文件下发后,请各单位再组织系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暨长安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从争夺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权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国际思想文化领域斗争深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方国家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其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挑战,加紧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斗争和较量是长期的、复杂的。从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看,西方敌对势力将政法领域作为对我实施西化、丑化战略的重点领域,竭力推销西方司法理念和制度,频频插手、大肆炒作司法个案特别是重大敏感案事件,目的就是要同我们争夺阵地、争夺人心、争夺群众,最终推翻我国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
当前,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有几方面值得关注的现象:一是宣扬西方法治理念,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的用所谓“宪政梦”歪曲民族复兴中国梦,称“宪政民主是唯一出路”,“中国应跟上世界宪政潮流”;有的大肆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内容,大量传播“宪政民主”、“依宪治国”等,其实质是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二是大肆攻击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否定司法改革成果。有的以“维护合法权益”、“追求公平正义”为幌子,对司法改革妄加评论,公开指责司法改革限制了司法权、检察权的依法独立行使,事实上是“改革倒退”,鼓噪应该以西方司法制度为标准搞所谓的司法改革。三是借机炒作司法个案,否定我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有的无视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律体系、维护公平正义、加强人权保障等方面取得的进步,刻意插手和炒作个别司法案件,企图抹杀司法机关的工作成绩,全盘否定我国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四是炒作扩大个别司法不公及贪腐问题,损害政法工作和队伍形象。有的针对个别政法机关和少数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甚至是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问题,故意放大和扭曲炒作,力图涂抹成为是政法机关的普遍现象,意图挑起社会群众对政法机关、政法工作的质疑和不满。
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的严峻复杂性,突显出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建柱同志指出,从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人心向背的高度,把政法宣传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中国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理论上看清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诸多现象和问题,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坚定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共同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态度坚定、敢于担当,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牢牢掌握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和话语权,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弘扬者、传播者的职责使命。
第二,大力加强法治理论宣传工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增加舆论“正能量”。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基础工程和奋斗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在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中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柱同志指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反映好,把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的成效展示好,最大限度地增加政法舆论的“正能量”。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应充分发挥独特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团结、联系和组织法学理论工作者,大力开展法治理论宣传,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高举伟大旗帜,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在内容上既要宣传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又要宣传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成果、新经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在方法上既要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不照搬外国的政治法律制度,更不能以西方的法制模式评判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司法改革,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弘扬法治精神,持续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人、鼓舞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融合到宣传报道、法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从内容、程序、技术等各方面把好关口,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要抓紧组建和形成自己的法学理论队伍、理论骨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发挥对法学界、法律界和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三是发挥工作优势,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和政法工作实际,密切关注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推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理论支持。要加强对各类法学论坛、座谈会、讲座等重要理论宣传阵地的管理和统筹,加强对法治理论宣传的谋划和设计,尤其在回应法治理论热点问题、推动法治理论宣传通俗化方面,针对不同群众大力开展各类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宣传活动,做到生动活泼、通俗易懂,达到坚定理想信念、统一思想认识的效果。
第三,准确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工作规律,着力提高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水平。当今世界已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建柱同志指出,要深入研究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政法工作规律,提高政法舆论引导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能,联系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提高宣传水平。法学会的宣传工作人员,一要增强党的意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者要增强党的意识,尽职尽责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符合党的要求,过得硬、靠得住,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牢牢坚守政法媒体的党性原则和社会责任,使政法媒体领导权始终掌握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确保政法媒体“信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法宣传有利于服务中心大局、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有利于社会主法治建设。二要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政法宣传实效性。要切实发挥政法媒体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组织策划,找准政法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结合点,与人民群众进行平等、坦诚的互动交流。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易于接受的语言,通过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服务和沟通提升政法宣传的效果。三要丰富宣传手段,扩大政法宣传影响力。建柱同志指出,要牢固树立立体传播的理念,构建全媒体政法宣传工作新格局。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不及时发声,负面舆论就会甚嚣尘上。要进一步发挥好主流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用正面声音压缩负面炒作的空间。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政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应用,利用全媒体手段开展立体化宣传,针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不同传播特点,分门别类,各有侧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全媒体方式,不断丰富传播手段的多样性。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的传播优势,努力抢占政法宣传舆论制高点,使其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前沿阵地,成为促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广阔空间,成为树立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平台。
根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要求,宣传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法学会所属媒体要按照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工作,研究三个问题:一是认真分析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哪些难点和薄弱环节;二是对这些问题采取哪些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如何保证措施到位,落到实处。各单位将工作意见报法学会办公室综合后,报中央政法委宣教室。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