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202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浙法学〔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课题申报受理情况,经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并报省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确定59项课题为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2020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
重点课题19项,一般课题40项,共计59项(详见附件1)。
二、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2020NA类每项给予经费资助4万元,重点课题2020NB类每项给予经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2020NC类为立项不资助经费。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签署协议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0年6月20日前与省法学会签订课题协议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未签约的课题立项无效。
四、完成期限
课题的完成期限遵循“当年立项、当年结题”原则。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0年12月10前提交课题完整成果。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予以结题。
五、成果转化
结题时,应向省法学会提交成果要报,每份3500字左右,选取成果中最具决策咨询性的部分,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突出问题意识,力求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价值的,将作为《法治决策参考》报送相关部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珊、陈羽
电话:0571—87059392、87059397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十号楼
邮箱:fxhketi@126.com
附件1:2020年度法学研究立项课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