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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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发言观点摘要

发布时间:2013-01-24 来源:中国法学会官网 浏览量:260

                                                                                   繁荣法学研究 推进依法治国 

——2013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发言观点摘要
 

       2013年1月16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代表常务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现将讲话、报告内容以及与会学者的发言节选刊登,敬请读者关注。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为实现十八大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新年伊始,我们在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这里,我就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的实施,讲几点意见。
    一、制订和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使命
    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法学会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原则、重点研究任务等内容,是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站在新起点上组织、推动、引领法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要制订落实《意见》的具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团结和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对法学研究规律和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不断推进我国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努力把法学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历史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意见》提出了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十个方面的重点研究任务,主要包括:围绕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加强对这个体系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形成标志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立法、科学民主立法和法制统一等问题的研究;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法律问题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研究;围绕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程序法制化、行政监督机制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等问题的研究;围绕平安中国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以及信访制度、调解制度等法律问题的研究,等等。
    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要以此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项目和研究课题,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创见的重要理论成果。
    三、全面提升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
    要充分发挥研究会的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主阵地作用。根据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学科发展需要,新组建若干研究会,加强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研究。地方法学会要进一步抓好所属研究会的建设,真正把工作开展和活跃起来,充分把作用体现和发挥出来。
    要抓好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要把好选题关,处理好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关系;进一步深化与实务部门、法学院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合作;拓宽转化渠道,加大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力度;健全成果评价、评审机制,既通过成果的转化应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法治实践,又使理论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并不断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论坛机制。认真选题,精心策划,加强调研,继续办好中国法学家论坛以及六大区域法学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重点论坛,打造论坛品牌,办出特色、办出亮点,提升论坛的水平、实效和影响力。
    要不断创新运行机制,培养、团结、凝聚人才。强化学术活动机制,继续组织好学术年会、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学术研讨等。强化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评选标准和程序。强化参与机制,通过学术征文、对外法学交流、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等活动,吸引法学、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法学会活动。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法学会2012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工作报告节选

        第一部分:关于2012年工作的总结回顾

    一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及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积极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组织学习研修,用党的重大决策统一思想和行动
    一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及时向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发出通知,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深刻领会十八大的重大意义和重要精神,在法学会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二是组织召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地方法学会参与、推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是举办了首届“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信心,推动各级法学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一系列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
    去年,我们围绕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周永康同志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还表彰了一批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50年以上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和“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系列的纪念活动,对宣传和提升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影响力等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法学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
    三、围绕重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
    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效。举办了“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暨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颁奖典礼”,周永康同志在我会报送的《关于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的调研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在海口市举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为国家处理涉我主权和海域争端提供对策意见和法理支持。
    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在我会报送的《关于南海争议与钓鱼岛问题对策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中国法学会这份调研报告十分重要,指示有关部门采纳其中建议。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中心报送的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研究报告,也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给予了很高评价。
    四、加强法学社团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研究会主力军作用
    以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引导研究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法学社团的规范运作。通过年检、换届,指导司法部移交的10个法学社团按照《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修改了原来的章程,规范其组织和活动。
    组织召开首次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针对中国法学会承担主管法学社团职责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研究会建设进行总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作为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五、弘扬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扎实有效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深入推进。全年共举办报告会313场,直接听众达15万人,其中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直接组织报告会19场,直接听众3万人。组委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了“双百”活动组委会扩大会议、观摩交流会、调研座谈会、组织工作协调会、常态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法学专家座谈会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的创新发展。
    组织撰写了《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及时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学会信息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法学会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的资源,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六、推动法律外交,引领对外法学交流发展
    2012年,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民间外交、法律外交、学术外交的独特优势,服从和服务于总体外交,积极推动法律外交新战略,全力开创对外法学交流新局面,有力提升了中国法学、法律界在世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成就,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最新成果和有益经验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年共派出出国出境团组25批143人次,接待了31个国家和地区的378人次来访和出席会议,主办、协办和参加国际会议22次,与国外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15份双边合作备忘录。
    同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交往不断加强,进一步密切了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与合作。多次组团赴台考察交流,接待港澳来内地的访问团和台湾来大陆的参访团。
   
        第二部分:关于2013年的工作安排
    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今年,我们将适时召开全国法学会系统座谈会,研讨法治国家建设问题,研究部署法学会如何参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工作。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都要围绕十八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参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意见和措施,形成有分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继续抓好法学理论队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培训研修,举办国情报告会和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专家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深入基层和实际进行调研,不断提高参与法治国家建设的能力,提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贡献力。
    二、加强重点课题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要抓好《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学、法律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中国法学会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法学研究事业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意见》的贯彻实施,确保《意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强法学社团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今年,要在民政部的支持下,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研究会的申请成立登记工作,实现中国法学会监督管理和全国性法学社团依法自治的有机统一,切实引导法学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法学社团在繁荣法学、推进法治、维护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着力抓好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完善与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拓宽转化渠道,丰富转化形式,推动法学研究成果更多进入决策层。
    集中力量打造论坛品牌。举办以“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保障”或“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的中国法学家论坛。继续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论坛及地方法学会主办的六大区域论坛。
    四、以青年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组织好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这项活动在全社会尤其是在法学界、法律界具有广泛影响。“十杰”是法学会推出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榜样,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评选活动和“十杰”的社会知名度,注重发挥“十杰”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特别要注重大力宣传“十杰”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的进取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等,发挥好他们的带头作用,使之成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追求。
    五、大力加强中国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抓好《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继续加强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推动后勤服务创新。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到今年年底,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将召开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这是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大事,要认真做好各项换届准备工作。

社科院法研所研究员李步云:法学家要有独立品格和勇气

        对我们今日中国老中青三代法学研究工作者来说、历史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为建设“法治中国”而献身的机遇;党和国家为我们搭建了一个非常好的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对此,我们必须倍加珍惜!
    我从事法律学习和法学研究已经55年。我很庆幸自己能够生活在这个伟大的国度和时代里,在改革开放和民族振兴的历史征程中也留下了自己的一行思想足印。回顾我个人三十多年的研究工作经历,一个最深切的感受是,只要我们会讲道理,我们的思想和建议符合党心、民心,符合时代的精神和中国的实际,中央领导是会重视和采纳我们的意见的。
    今天,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也已日见成熟与科学,并具有自己一定的风格与气魄。在学术层面上,我们已经完全能和西方发达国家平起平坐,彼此切磋、相互借鉴。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已经证明,我们的民族始终是一个善于理论思维的民族。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切不可妄自菲薄,一味迷信西方。党和国家的领导已多次充分肯定我们的老中青三代法学家为我国法治建设所付出的心血和所作出的贡献。人民不会忘记我们,但我们更要时时刻刻记住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此时此刻,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党的十八大后我们的道路将会更加宽广。但是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因此,我们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进行。我认为,要做到这一点,主观上必须做以下几点:政治家们要有远见卓识和胆略,法律实务工作者要有职业操守和良心,法学家们要有独立品格和勇气,广大人民群众要有政治觉醒和参与。我们的党和国家应当为此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条件和宽松政治环境,切实做到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吴光裕:着力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
    当前,法治建设越来越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法学会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更要把法学会的潜能发挥出来,主动有所作为,力争在地方法治建设中起到独特作用,以切实承担好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
    我们始终坚持“法学研究从法治实践中来,再到法治实践中去”的工作思路,积极研究上海,服务上海,力求提高建言献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收到了良好效果。2012年9月,韩杼滨会长到我会视察,希望上海市法学会“特别是在加强社会管理的法治建设、形成社会管理的新体系等问题上,探索和创造出一些新的经验”。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在调研、把握上海社会管理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一批精干的法学、法律专家,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此外,围绕上海如何建设法治完善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我们集中力量进行了调查研究,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加快完备法制、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文化等10个方面的建议,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专门听取了这项课题的成果汇报,并给予肯定。
    同时,我们感到,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成败与法治文化建设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认同、观念认同、行为认同密切相关。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逐步形成普遍关注法治文化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助于法治建设的“正能量”的过程中,法学会也完全可以有所作为。我会比较注重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双百”、“两进”(法学讲座进校园,法律咨询进社区)、“上海法学讲坛”等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与上海市委政法委合作召开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法学价值”研讨会,拓展了全市法学、法律界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识深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法治天地频道合作录制《热点》电视节目等。我们认为,正是通过这样的积极作为,法学研究成果才能更好地实现其应用转化,法学会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法学会才会受到越来越多领导与实务部门的认可。

 

刑诉法学会长卞建林:学术研究要与国家立法相结合

        刑诉法学研究会注意紧跟国家立法动态,服务国家立法需要,将学术研究与国家立法活动相结合。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以来,刑诉法学研究会围绕立法修改的主题和涉及到的诸多理论与实践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会议进行专门研讨,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了多份会议研讨成果及立法建议报告。研究会多位骨干成员全程或部分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的刑诉法修改座谈和论证活动,参加了中央政法部门组织的刑诉法再修改意见征询、研讨活动,在刑诉法再修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咨询、服务作用。
    此外,刑诉法学研究会还组织专家学者就律师法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咨询建议和立法修改建议稿,获得了中央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充分认可。
    去年,按照中央政法委贯彻实施新刑诉法的要求,研究会组织动员本学科的很多专家学者、理论骨干,特别是全程或部分参与立法修改工作的同志,积极参与新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工作。研究会也在有关机关和部门的支持协助下,有组织地开展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宣讲和培训。通过宣讲和培训,大力弘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诉讼理念,宣传司法改革和立法修改取得的成就,讲解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要义,加深了司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准确理解,以促进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组织动员本学科政治可靠、专业精深的专家学者,踊跃参与中央政法各单位为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所进行的制订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实施细则的工作,建言献策,提供理论支持。面对新形势新课题,研究会注意组织力量,整合资源,设立专题,开展跟踪性、对策性研究,关注刑诉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总结司法实践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理论归纳和提升,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的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做好理论准备。

 

人大法学院副院长王轶:青年法律学人肩负历史重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中国走向法治时代的集结号,也是中国走向法治时代的冲锋号!青年法律学人理应在号角声中奋起,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从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的角度出发,从不同的专业领域出发,博采古今之长,凝聚中西智慧,立足中国实际,面向中国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取得有分量、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构起对中国法治发展具有解释力和预见性的学问体系。
    我的专业是民法学,关注的对象是民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相继制定颁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民事法律,这些民事立法立足中国国情,孕育出了不少有资格被称为“中国元素”的民事法律制度,它们不但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还将成为体现、提升中国软实力的重要依凭。民法学界正在积极推动立法机关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的起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正当其时,只候东风。制定一部确实适应中国实际需要,富有中国特色、具有中国气派,切合21世纪时代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我们青年一代义不容辞,理当沿着前辈民法学家开创的道路,为这一梦想的实现贡献自己的一份心力。
    在中国的法治时代即将到来,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前景的关键时刻,作为一名青年法律学人,我深知我们这一代人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我们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持以十八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联系法治建设的大势和政法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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