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中国法学会的中心职责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请您谈谈中国法学会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方面的情况?
周成奎: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承担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科学发展这一艰巨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会是我国法学研究交流的主阵地、主平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法学会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解放思想,推陈出新,针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法治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向创建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中国法学会通过倡导优良学风、搭建学术平台、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制定专项规划、出台指导意见、组织课题攻关,鼓励法学研究创新;通过大力表彰、奖励、举荐优秀法学和法律工作者,激励研究热情;通过不断健全研究会建设,推动学术研究体系完善;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加强研究与法律实务的交流合作,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目前,多学科、多层次的法学研究活动成果丰硕。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注重法学研究重大项目和课题的调研,由中国法学会牵头,充分发挥相关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找准问题、联合攻关,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为决策层提供参考。继续组织“十大专项规划”项目研究。在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选好题目,选好项目主持人,集中较大的力量,对特别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攻关。要抓好期中检查督促,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示范和引领效应。
2.完善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改革招投标制度,进一步提升课题的质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要健全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科学的法学研究课题选择、课题立项、课题管理运行机制。课题立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课题管理要立足出成果、出人才,重过程指导、重质量监督。完善课题发布制度。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法学会的性质定位和职责,把落实“十八大”精神作为工作重点。就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题、主线,就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法律机制,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围绕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重点就宪法实施过程中的成绩、经验、问题及强化宪法实施进行研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治保障的整体规划设计等问题,重点就通过法律规范做好新形势下网络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围绕保稳定、促和谐,就建立确保社会稳定的法律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建立“大调解”格局,重点就推进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形成“大调解”的长效机制问题进行研究;围绕一国两制和和平发展大局,就港澳台经济一体化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两岸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和平利用等问题,组织国际法方面的研究,对南海问题、钓鱼岛等热点问题,对国际关系中出现的事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坚持适度收紧、重在质量的原则,加强对课题选题的整体统筹和统一规划,在提升水平、增强实效、扩大影响上下功夫。
记 者:法学研究的繁荣要依靠组织引领,更需要有一支优秀法学研究人才队伍,请谈谈中国法学会在研究组织体系建设和法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工作。
周成奎:2006年12月,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法学、法律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目前,中国法学会有53各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涵盖了所有法学学科和专业领域,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法学研究组织体系。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法学研究的机制平台,“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网”以及各研究会的年会和各个区域法治论坛,致力于繁荣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会先后6次组织评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共评选出6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已经成长为法学教学科研或者法律实务部门的骨干,有的已经走上重要领导岗位;有24位研究会的理论骨干走进中南海,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进行授课。已经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法学法律人才和法制宣传的骨干力量。中国法学会已成为我国法学法律界凝聚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健全研究会组织体系,加快组建国际法学研究会,积极发展应用法律研究的专门研究会,推动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会,完善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组织体系。要认真履行好国务院授予的业务主管权力,做好现有研究会依法到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工作。要认真总结研究会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研究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研究会在法学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地方法学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当地实际出发,健全地方法学会研究会组织体系。使中国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形成整体合力。继续大力加强各级地方法学会建设,本着“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指导方针,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组织推动地方法学研究的工作上来。继续开展评选和表彰杰出青年法学家活动。要认真总结评选经验,完善评选的程序和机制,进一步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造就一批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学贯中西的法学家,造就一批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理论骨干。通过课题研究、征文、研讨会、评选研究成果等形式,吸引人、凝聚人、培养人,使更多的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要求,造就一支宏大的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学人才队伍。
记 者:法学研究重在成果的应用转化,中国法学会近些年来也非常重视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工作。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周成奎:法学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题目。中国法学会的根本任务是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只抓“繁荣”,不抓“推进”,工作只做了一半,任务并没有完成。而要“推进”,就要转化,就要应用。所以把应用转化工作做好,是繁荣法学研究应当达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为加强成果应用转化工作,中国法学会于2006年成立了以法学研究成果汇集、实践价值评价和应用转化为主要职能的法学成果应用处,于2006年和2008年先后两次下发《关于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的意见》,指导各地法学会和所主管的研究会的成果应用转化工作;2008年和2011年分别组织首届及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为指导、促进和激励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级法学会、中国法学会所属主要学科研究会在促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方面都想了很多办法,有很多创新,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方向现在也比较明确,就是要实现成果向决策转化,使成果被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所吸纳,转化为政策或法律;实现成果向法治实践转化,为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等部门采纳;实现成果向法学理论和教育转化。在法学理论中被引用、吸收、借鉴、深化或者是被吸纳为法学教育内容;实现成果向法治意识转化,即成果在社会大众中传播转化为政府法治意识和大众法制意识。但客观地讲,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仍是当前中国法学会、地方各级法学会和研究会工作较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国法学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拓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渠道,通过中国法学会《要报》、《专报》和《立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中央领导机关和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反映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重大法律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更多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等法律实践。进一步完善与实务部门、法律院校的合作研究机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与法律实务的紧密联系,促进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向法学理论和法学教育领域应用转化。进一步完善法学会同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法学研究成果的机制。要加强法学会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采取合办、协办专栏、专题等新机制、新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扩大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优秀法学研究成果更多更及时地应用于实际。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清林
记 者: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的30年正值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的重要时期,各地法学会和全国的会员工作,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及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不懈推动和精心指导下,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从无到有,由少到多,迅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请您简要介绍中央下发了哪些重要文件,为全面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和制度支撑。
李清林:30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级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自1982年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大城市以及部分地市、县市相继成立法学会。1983年,中央政法委、劳动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编制分配方案的通知》(政法[1983]11号),决定从政法编制总额中一次性地拨出300名行政编制,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使用。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中办[2000]31号),明确中国法学会的管理体制,改由中央书记处有关领导联系,中央政法委员会代管。特别是2003年11月中国法学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后,中央政法委随即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意见》(政法[2004]5号)以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实施新章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政法[2009]18号),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
记 者: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以及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您介绍在推动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方面发挥了哪些有力的指导作用?
李清林: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和18号两个文件要求,在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地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组织建设,培养法律人才,开展对外交流,参与法制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论证,及时总结推广了先进经验,出台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指导性意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主动协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为推动地方法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中国法学会于2004年6月在大连召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对如何贯彻落实5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即下发了实施意见;2004年11月在北京召开“省区市法学会换届工作座谈会”,检查督促各省级法学会换届工作,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换届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2006年9月在沈阳召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就各地法学会贯彻落实5号文件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推出先进典型,相互学习借鉴,着力将地方法学会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2009年3月,在北京召开“贯彻实施《中国法学会章程》座谈会”,要求各地法学会充分认识修改和贯彻新《章程》的重要意义,全力推进全国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随后下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为推动地市级法学会工作,中国法学会于2007年10月在郑州召开“全国地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一是向各省级法学会明确提出增强地市法学会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地市法学会抓好,重点把现有的地市法学会加强起来、活跃起来、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起来的要求;二是全面部署了在地市法学会比较少的大省和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重点抓好新建工作。2008年9月在芜湖召开“全国地市法学会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在一批经济相对发达,法学研究力量相对较强的地市成立法学会的要求。2010年5月在南宁召开“全国地市法学会建设及会员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分析了地市级法学会建设的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明确提出地市级法学会建设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省级法学会负责落实。2010年9月,在西安召开“推进地市级法学会建设”座谈会,重点听取部分省区市法学会推动地市法学会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指导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我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制定的“年内新建50个左右地市级法学会”目标的如期实现。
(三)为推动地方法学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法学研究,我会于2005年倡议并指导各省级法学会轮流举办了长三角、东北、中部、西部、环渤海、泛珠三角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于2008年7月在杭州召开“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对各地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经验进行了全面总结,要求各地法学会进一步增强对办好论坛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使区域法治论坛办得更加规范、更有质量、更具特色;之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提升地方法学会,特别是各省级、副省级法学会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能力,中国法学会于2012年4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地方法学会参与、推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体会,并对地方法学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行了部署。此外,为适应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各级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质量的提高与在法治实践中的有效转化,精心提炼并印制下发了《地方法学会研究成果成功转化事例选编》,以此进一步指导推动各级法学会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
(四)中国法学会在高度重视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的同时,也高度重视会员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实施新《章程》中关于各级法学会统一会员工作制度及称谓的规定,贯彻会员属地管理原则,中国法学会率先全面清理了自己管理的1万5千多份个人会员文字档案,并于2009年6月在北京举办了全国省级法学会会员工作培训班,移交了应归属各省区市法学会管理的会员档案,分发了会员证及钢印,进行了管理软件操作培训。在中国法学会的带领督促下,各地核实清理会员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清理核实,重新统计出会员数目,规范了会员管理范围和办法,使会员工作进入了加快发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新阶段。为全面分析总结新《章程》颁布实施以来会员工作的基本状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中国法学会于2011年9在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通过总结工作和交流经验,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会员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机制、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了会员工作的总体水平。自2005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和《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团体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为了推动地方法学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对法学会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能力,中国法学会分别于2007年6月和2011年6月分别举办“全国省级、副省级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培训班”,于2012年8月在伊春召开“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提升能力,推动全国各级法学会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级法学会科学化管理水平,激励、引领各级法学会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综合能力,调动各级法学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多贡献,中国法学会于2009年和2012年两次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国地方法学会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记 者:各地法学会这些年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中也是趁势而上,积极进取,请您介绍在组织建设、法学研究和会员工作等方面取得哪些实质进展?
李清林:各省区市法学会深刻认识到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对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组织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意义,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创造条件,开拓进取,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各级法学会的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党组、配齐领导班子、健全内设机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开展活动等方面得到了明显加强。目前,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除湖南和青海外,已全部理顺为由党委政法委代管的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已有12个省级法学会设立了党组,32个省级法学会会长全部由省级领导担任,绝大多数配备了厅级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普遍建立了1至3个内设机构;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除南京外,已基本理顺领导管理体制,绝大多数建立了内设机构,武汉和沈阳市法学会还设立了党组。全国地市法学会达到296个,另成立了224个县级法学会。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各省级法学会主办和承办的六大区域论坛已进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论坛成果的质量和转化率逐步提高。与此同时,各地法学会围绕政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的法学研究更加活跃,研究成果更加丰硕。同时,各地法学会普遍加强了会员的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已进入规范化建设阶段。会员档案的清理、核实、移交和建立电子、文字双档案工作基本达标,正努力丰富、积极探索会员服务和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目前全国个人会员已超过15万人,团体会员近8000个。
在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各地法学会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法学研究日趋活跃,法学会作用日益显现。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全国各地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必将迎来新的更大发展。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胡忠
记 者: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法治宣传是重要职责之一,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胡 忠:中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是法学会的中心任务,法治宣传工作是贯穿始终的重要工作,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学会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法学会的重点工作来抓。
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活动,组织撰写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编写《中国法律年鉴》。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媒体的作用,主管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民主与法制》时报和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的权威学术期刊《中国法学》,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我们还与中央各主要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工作的开展,很好地发挥了法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较好地利用了中国法学会的人才和智力优势,起到了很好的法治宣传作用。可以说,为中国法学会“有为有位”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较好地提升了法学会自身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记 者:“双百”活动自从2006年启动以来,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宣传的品牌,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胡 忠:“双百”活动是“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的简称,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中政委、教育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组织开展,是“源于普法,又高于普法”的一项全国性法治宣传活动。之所以说“高”,一是指“双百”活动的任务目标不是局限在某一项具体工作和具体法规,而重在提高领导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理念并形成共识、重在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信心和法治认知,以推动法治实践和法治建设;二是指“双百”活动的受众对象主要是中高级领导干部,与全民普法工作有一个分工、互补和结合。三是指参与活动的法学家队伍,罗干同志在“双百”活动启动仪式上讲到,举办“双百”活动,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走出书斋、走出课堂、走出科研院所,密切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围绕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有益尝试和实际行动。现在看,在这个问题上初步达到了目的,经过多轮多年的参与,在社会这个大课堂上受到了锻炼、得到了提高,教育者也从中得到了教育。
自2006年启动到2008年的三年时间里,“双百”活动完成了在全国巡回宣讲一遍的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9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双百”活动实现了常态化。2010年,经中央领导批准,中组部和教育部加入“双百”活动组委会,活动的组织领导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2011年,我们组织法学家首次走进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一国两制”等主题举行了多场报告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各地组委会以“双百”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并不断向基层延伸,覆盖面越来越广,形成了重点突出、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我这里有几个数字:截至今年9月,“双百”活动覆盖了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举办报告会1273场,直接听众达120余万人,参与法学家累计240余人。
“双百”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促进作用,而且也很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搭建了平台。经过7年的持续努力,“双百”活动日益成为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的知名品牌。可以说,“双百”活动已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一个着力点,再往大里讲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奠基一次工程。
记 者:“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是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的又一亮点,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胡 忠:这项系列活动是由中国法学会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教育部、司法部高度参与,旨在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培养青少年建设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08年以来,我们以“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为载体,以“百城千校普法活动”为主线,通过普法宣传、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团课、专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以多种内容丰富的形式,深入大、中、小学校宣传法律知识。在组织开展这项活动过程中,我们还通过报名和推荐的形式,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法律工作者及法律学子的积极性、主动性。2009年组织了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以书画摄影展览的形式,反映广大青少年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主题活动中的精神风貌; 2011年举办了普法动漫网络大赛;2012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河北涿鹿县,以小品、朗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我们每年都会举办“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组织港澳地区大学法学院学生及青年律师、法官、检察官与内地法律学子进行交流、观摩、研讨、联欢活动,通过交流使港澳法律学子亲身感受祖国大陆改革开放30多年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使内地青年法律学子了解港澳回归祖国后取得的新进步,加深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的理解,培养爱国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感。
经过几年努力,“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宣传的另一个品牌,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法学院校的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搭建了新平台。
记 者:我国法治建设白皮书和年度报告的发布,很好地宣传了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成为对内对外法治宣传的重要载体,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胡 忠:2007年以前,我国对外发表50余部白皮书,内容涉及民主政治建设、政党制度、人权状况、国防、宗教问题、人口问题、能源、环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食品安全以及西藏问题等等,但缺少一部法治建设方面的白皮书。能发布一部我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的呼声在法学、法律工作者中越来越高。
中国法学会早在2005年之前就曾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出过要编写一部法治建设方面的白皮书,到2005年年底,编写法治建设白皮书再次被提上议程。当时,与会者都认为,我国应当发表法治建设的白皮书,这件事情法学会义不容辞。于是,在讨论2006年工作任务时,此项议程被确定下来。2006年4月,我们向国新办提出了编写法治建设白皮书的建议。建议提出后,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我们很快拟写了报告,由国新办修改后向中央呈报。2006年7月底,报告就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批示中对白皮书应突出公民合法权益、增添我国法治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给出了明确指示。
2008年《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对外发表。白皮书的发表是我国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它是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发展历程的回顾,特别是对改革开放30年来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步的很好总结,集中回答了国际社会所关注的重大法律问题,用事实说明了我国施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选择,为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形象,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治的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2009年起,中国法学会每年组织撰写并发布《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进展。这也是我国唯一一部由官方发布的权威法治报告。
记 者:近年来,法学会的宣传工作成绩斐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请问胡会长,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优势,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在组织引领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胡 忠:下一步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优势,以“双百”活动、“青少年普法活动”以及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工作为主要载体,以我们主管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时报,《中国法学》和中国法学会网站、民主与法治网站等为主要阵地,进一步抓好法学会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进一步发挥好中国法学会法治宣传工作的理论引导作用;坚持为广大法学工作者搭建更多、更大的实践平台和载体,帮助他们走出书斋,走进社会,使他们了解社会、了解民情,进一步发挥好实践引导作用;坚持通过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权威,批判错误思潮、错误观点,明辨是非,为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专家队伍建设指引方向,进一步发挥好舆论引导的作用;坚持将党和人民的需求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广大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引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