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6日)
陈 冀 平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回顾总结2012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的任务。刚才召开的常务理事会议,通过了《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和《中国法学会2013年工作要点》。现在,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第一部分:关于2012年工作的总结回顾
一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及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积极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前进,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组织学习研修,用党的重大决策统一思想和行动
一年来,中国法学会始终把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大决策摆在突出位置,引领法学界、法律界始终保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一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及时向各研究会、各地方法学会发出通知,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深刻领会十八大的重大意义和重要精神,在法学会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在常州举办了“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动员部署法学界、法律界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二是组织召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地方法学会参与、推进、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三是举办了首届“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信心,推动各级法学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两个会议,王乐泉同志都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
二、继往开来,开展一系列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活动
去年,我们围绕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大会”,周永康同志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上,还表彰了一批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50年以上的“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和“地方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中央电视台制作《光荣的历程》——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专题宣传片,该片已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并编印了纪念画册,制作了中英文的宣传册。组织征文活动,请老同志、知名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及广大会员撰写纪念文章,并从中评选出获奖作品结集出版。举办图片展,展示法学会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展览后又赴部分首都高校巡展,受到师生的好评。这一系列纪念活动,对宣传和提升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影响力等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法学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
三、围绕重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
制定宏观指导意见和专项研究规划。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各方面的目标任务,从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的角度,研究制定《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明确新时期繁荣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引领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后期检查督促,开展评审,完善提高课题成果,并着手编制新的《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
组织开展法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效。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以“宪法与法律实施”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以“中国宪法学研究方法之辩”为主题的第八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为树立宪法权威与尊严、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献计献策。举办了“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暨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事例颁奖典礼”,周永康同志在我会报送的《关于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的调研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在海口市举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座谈会”,为国家处理涉我主权和海域争端提供对策意见和法理支持。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在我会报送的《关于南海争议与钓鱼岛问题对策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中国法学会这份调研报告十分重要,指示有关部门采纳其中建议。中国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中心报送的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研究报告,也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给予了很高评价。
加强合作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举办论坛、研讨会。与公安部联合召开“《刑法修正案(八)》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两法修正案实施一周年”专题研讨会,与全国政协共同举办“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座谈会”,与中央综治办联合举办“诚信体系建设法制和制度保障座谈会”,与中央政法委联合举办“执法公信力论坛”,参与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的编写工作,等等,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去年以来,我们还举办了两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和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对鼓励法学理论创新,发现、扶植、培育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召开了首次“全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经验和典型事例,制定出台《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工作办法》。召开《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专家研讨会,编印《食品安全法治内刊》。李克强、回良玉同志在我会报送的《关于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的情况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就《食品安全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资产评估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组织专家研讨并提出立法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承担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委托的多项重要课题,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评价。
四、加强对法学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研究会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立足保障法学社团健康发展、保障其作用充分发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要求,结合《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加强引导、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基本完成了筹备登记的前期工作,正陆续完成民政部核准手续和国务院最后审批工作。
以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引导研究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民主选举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法学社团的规范运作。通过年检、换届,指导司法部移交的10个法学社团按照《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修改了原来的章程,规范其组织和活动。
组织召开首次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针对中国法学会承担主管法学社团职责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研究会建设进行总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发挥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作为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对法学社团党建工作进行前期调研,探索在法学社团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一年来,各研究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法治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形成了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对策支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律协等部门共同举办了8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讨会,反响良好;立法学研究会提出了全国人大下一个五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专家建议稿,行政法学研究会提出了修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专家试拟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也提出了加强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报告。
五、弘扬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扎实有效
“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深入推进。2012年“双百”活动在以党政中高级领导干部为宣讲对象的基础上,以“法治文化基层行”试点活动为载体,向县市基层延伸,主要由各地方法学会负责,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予以指导和支持。全年共举办报告会313场,直接听众达15万人,其中全国“双百”活动组委会直接组织报告会19场,直接听众3万人。组委会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了“双百”活动组委会扩大会议、观摩交流会、调研座谈会、组织工作协调会、常态化工作经验交流会、法学专家座谈会等,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双百”活动常态化工作的创新发展。此外,还编辑出版了《法治百家谈》第六辑。
组织撰写《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及时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活动,继续推出一系列主题活动,培养和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组织拍摄《走向法治国家》大型电视专题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拟于今年初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学会信息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法学会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的资源,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保持并加强与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的联系,使学会组织开展的一些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研究成果等都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升了法学会的社会影响。
中国法学会及各研究会、地方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报纸、杂志、网站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发挥宣传阵地和信息平台作用。《中国法学》杂志成功申请到英文版正式刊号,为开展国际法学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中文版配合工作大局,精心组织发表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引领和导向作用明显的文章,在全国法学期刊影响力的排名继续保持首位。《民主与法制》一刊一报一网编辑策划了一大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贴近基层、文风清新、群众喜爱的优秀报道。“中国法学会网”成功改版,在网站定位、管理模式、资源信息共享等方面都有了改进和提高。
六、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一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各地法学会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创造条件,开拓进取,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全国各级法学会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省级和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在领导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基本落实、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有了基本保障的基础上,有的又有了新的发展和加强。地市和县级法学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12年共新成立38个地市法学会和39个县级法学会,目前,全国的地级法学会达到278个,占地市总数的73%;县级法学会达到258个。特别是今年新成立的地级、县级法学会,大多数都有专职领导、专门编制和活动经费。2012年,又有浙江、宁夏和哈尔滨等三个法学会建立了党组,目前,全国有8个省级法学会、3个副省级法学会建立了党组,另有5个省级法学会党组已经省委批准同意组建。
值得一提的是,一年来,各地方法学会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日益活跃,实效明显。上海市法学会组织的“金融法治论坛”,紧扣“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法律保障”主题,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被市社科联授予“学会特色活动奖”。广西自治区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编辑出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研究》,并联合自治区综治办举办“全区破解社会管理难题理论研讨会”,为自治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江苏省法学会《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课题成果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部分内容被吸纳进《2012年法治江苏建设要点》和《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此外,由地方法学会主办的六大区域论坛和各省(区、市)法学会自主创办的论坛,都如期成功举办,办出了各自的特色,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会员工作取得新进展。个人会员数量持续增长,2012年共发展新会员29957人,全国会员总数达到184117人。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团体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团体会员工作得到加强,团体会员总数达到11427个。规范会员管理,会员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拓展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努力调动会员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推动法律外交,引领对外法学交流向更高层次发展
2012年,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民间外交、法律外交、学术外交的独特优势,服从和服务于总体外交,积极推动法律外交新战略,全力开创对外法学交流新局面,有力提升了中国法学、法律界在世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成就,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最新成果和有益经验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派出出国出境团组25批143人次,接待了31个国家和地区的378人次来访和出席会议,主办、协办和参加国际会议22次,与国外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15份双边合作备忘录。
双边和多边法学交流有了新的开拓。与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共同举办“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与俄罗斯国际法律家联盟共同举办“中国—独联体国家法律研讨会”。与东盟的务实合作继续拓展,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框架下,成功启动“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六期研修班及2012年校友会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首次应邀向越南、泰国派出专家学者介绍中国法治建设经验,影响深远。对拉美交流前景广阔,在智利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应外交部邀请出席东亚—拉美合作论坛高官会议,并将发起首届“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法律论坛”的提议写入工作组报告。特别是对非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毛里求斯最高法院共同举办了第三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应邀出席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第二届中非民间论坛、第七届“蓝厅论坛”以及联交计划指导委员会扩大会议,推进中非法律合作的四大领域、完善机制建设写入了《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北京行动计划(2013至2015年)》;探索对非次区域交往新思路,成功举办“中国—东南非经贸及投资法律研讨会”;在湘潭大学成立了“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执行外交部2012年“中非联合学术研究交流计划”工作顺利。
同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交往不断加强,进一步密切了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的联系与合作。多次组团赴台考察交流,接待港澳来内地的访问团和台湾来大陆的参访团。举办了第四届“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研讨会”、首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2012年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2012年港澳与内地青年法律交流周”等活动。
对外交流体系充满活力,主渠道作用整体得以显现。2012年,共组织中国法学会169人次,25个省级法学会、17个市级法学会共184人次,7个研究会189人次,13个部委68人次,38个律师所70人次,176个地方政府及司法、法律机构384人次,30个法律院所388人次,77家企业136人次以及媒体、民间团体等近137人次,共1725人次参与对外法学交流活动。召开东北地区外事工作片会,在10多个省市设立了务实合作基地,与20多所院校建立了伙伴关系。协调和指导3个部委、6个地方法学会、4个研究会以及一些高校、律师所、地方法律机构等自行组织专家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在进一步完善对外法学交流体系,推动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自主组团出访、举办国际会议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系统有效地整合了地方法学会、学术界、实务界的资源优势,中国法学会已成为中国民间外交、学术外交、法律外交领域具有独特优势的重要力量。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中国法学会机关的自身建设也有所加强。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干部集中选配,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全面提升学会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后勤保障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做好学会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然,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法学会的工作与党中央的要求,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在新形势面前,从前瞻性、战略性高度谋划法学会发展还有待深入研究,法学会作为国家级智库的作用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法学研究方面,研究课题的选择还要加强针对性、时效性,虽然推出了一批研究成果,但真正能进入决策层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还不多,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提高;成果应用转化的机制有待健全完善,虽然已经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合作研究机制,但后续工作还需要跟进;中国法学会履行主管法学社团职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筹备登记工作还需要大力推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如何进一步提高一系列活动的实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精心筹划;如何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深入研究、扎实推进。地方法学会建设方面,各地工作和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法学会基础比较薄弱,在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有的地方法学会开展活动较少,工作活力不足;基层法学会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普及、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本地法治建设方面,做的还很不够。对外法学交流方面,法律外交的理论研究、践行和协调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提高国际舞台中国话语权,构建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务实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不断巩固和深化,交流的层次、质量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五大区域法律论坛合作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对外法学交流体系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功能和活力有待进一步拓展。中国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方面,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还需要进一步提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机关化、行政化倾向还需要进一步克服,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向心力、战斗力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全力解决。
第二部分:关于2013年的工作安排
2013年法学会的工作必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我们绘就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十八大报告亮点纷呈,其中最重要的亮点之一就是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我们必须在学深、学透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以此来全面谋划我们的各项工作。
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总体要求,即“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坚持一手抓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一手抓政法事业长远发展,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为载体,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四项改革’为重点,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五个能力’为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中国法学会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常州研修班后,我们及时向中央政法委提交了情况报告,提出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十项举措,孟建柱同志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按照上述精神,2013年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团结引领全国法学、法律工作者,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学交流不断拓展、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更大力量。
2013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法治中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的响亮口号,孟建柱同志在报告中强调了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我们肩负的职责,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文化创新,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要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如何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如何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如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如何做到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提出中国法学会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措施。今年,我们将适时召开全国法学会系统座谈会,研讨法治国家建设问题,研究部署法学会如何参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工作。上半年,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都要围绕十八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参与建设法治中国的意见和措施,形成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
继续抓好法学理论队伍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培训研修,举办国情报告会和法学理论骨干培训班,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专家学者特别是年轻学者深入基层和实际进行调研,使他们走出书斋和校园,不断提高参与法治国家建设的能力,提升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贡献力。
二、加强重点课题研究,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发展
要抓好《中国法学会关于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学、法律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中国法学会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法学研究事业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意见》的贯彻实施,确保《意见》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新的十大专项研究规划,以及中国法学会组织的2013年度部级课题招标立项,都要围绕《意见》提出的重点研究任务,确定好研究课题,扎实组织实施,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经济圈”、“改革圈”、“决策圈”,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工作大局。
要组织相关研究会和地方法学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法律制度问题开展研究。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银行法学、证券法学、保险法学等研究会以及相关地方法学会,要加强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法治保障的研究;加强对改革财税体制、建立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法律制度的研究;加强对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保障金融安全的法律制度的研究,并选择相关主题分别举办2013年学术年会和区域法治论坛。
——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立法的研究,立法学研究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下一个五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专家建议稿》,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参考,并加强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法制统一的研究,推动、参与法律的清理和编纂工作;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要积极推动《民法典》的编纂进程。要组织力量着手编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全书》。
——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强对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研究;加强对大部制改革、机构编制和行政诉讼程序法制化的研究,推动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行政法学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根据上述重点研究内容确定主题,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论文的基础上,精心办好2013年学术年会。
——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研究;加强对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研究;加强对审判机关内部实行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的研究,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今年下半年,与诉讼法学研究会联合召开“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研讨会”,研究提出《关于推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建议》。
——围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法理学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加强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研究,用法治的方式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对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的研究,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谋意见。今年上半年,廉政法制研究会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廉政法制建设研讨会”。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以及相关地方法学会,加强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今年上半年,与全国总工会共同举办“维护农民工权益法治保障研讨会”。
——围绕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对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治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和法律制度的研究,为解决户籍制度改革等重点、难点问题献计献策;加强对依靠法律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制度特别是涉诉信访问题的研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十八大关于法治的精神和社会组织建设的新要求,建立完善有助于提升能力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强化中国法学会对法学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履行好国务院授予的主管法学社团的职责。今年,要在民政部的支持下,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做好研究会的申请成立登记工作,实现中国法学会监督管理和全国性法学社团依法自治的有机统一,切实引导法学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法学社团在繁荣法学、推进法治、维护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与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着力抓好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要拓宽转化渠道,丰富转化形式,推动法学研究成果更多进入决策层。完善研究成果的新闻发布制度,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法学研究成果的力度。适时举办“成果应用转化协调机制座谈会”。
集中力量打造论坛品牌。举办以“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保障”或“法治文化建设”为主题的中国法学家论坛。继续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等论坛及地方法学会主办的六大区域论坛,认真选题,精心策划,在办出特色、办出亮点上做文章,注重发挥论坛成果在党委、人大和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召开六大区域论坛座谈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
修改完善《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规则》,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优化学术委员会组织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社团设立、制定法学研究规划、课题评审、成果鉴定、优秀法学成果和优秀法学人才评选等活动中的作用。修改完善《中国法学会学术规范》,保护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激发研究人员理论创新积极性,促进法学研究出成果、出精品。
四、以青年人才培养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要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中国法学会的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创造更多条件和平台,激励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脱颖而出。
认真组织好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这项活动在全社会尤其是在法学界、法律界具有广泛影响。“十杰”是法学会推出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榜样,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评选活动和“十杰”的社会知名度,注重发挥“十杰”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特别要注重大力宣传“十杰”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的进取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等,发挥好他们的带头作用,使之成为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共同追求。
要特别加大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青年人才成长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给他们围绕中心工作发表自己见解、展示自己才华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认真办好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通过论坛使青年法学工作者能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研究、献计献策;同时通过中老年法学家指导和点拨,提高研究和业务水平。要主动参与中央政法委会同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双千计划”,加大人才举荐力度,为杰出人才的成长和使用营造更好环境,提供更多渠道。与相关院校合作建立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基地,定期选送青年法学理论骨干受训。加快推进“中国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法学文库”和“司法裁判文书库”的建设,全面了解、掌握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人才结构和现状,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服务。
五、加大参与法制宣传的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继续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使这个品牌保有亮度、热度和影响力,并使之可持续。2013年“双百”活动要以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为主题,精心策划宣讲题目,选好主讲人。在宣讲内容上紧扣“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宣讲对象上以中高级党政领导为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组织方式上要加大对主讲题目的调研,形成主讲题目与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的接轨,力求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信息丰富,联系实际,答疑解惑。要牢牢抓住党委理论中心组这个重点,畅通“双百”进入中心组的路径和渠道,并在推进“双百”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方面形成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探讨与中央电视台及省级电视媒体的合作,推出新的“双百”法治讲堂的平台。
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学会信息工作的意见》,做好宣传信息工作,适时召开“全国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举办全国法学会系统信息联络员业务培训班和优秀网站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广开渠道,不断扩大对法学会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
组织撰写并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保证质量,体现权威。继续组织实施“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和各研究会主办的刊物、报纸、年鉴、网站等,要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宣传法治建设的新成果,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特别是要办好《中国法学》杂志的中、英文版,巩固在国内学术界的领先地位,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
以继续提升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和服务大局能力为主线,以健全和强化组织体系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为动力,以加强督促指导和年度考核为抓手,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扎实有效推进,实现地方法学会在组织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上的整体跃升。
分类指导,重点督促。继续推进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借全党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有利契机,推动地方法学会在理顺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党组、人员配备、组建内设机构方面有大的突破;争取更多的省级法学会、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设立党组;推动和支持各省级法学会加强对辖区内地市、县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和开展工作的指导。
研究并完善加强全国性法学社团和地方法学会紧密联系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支持地方法学会开展课题研究,带动地方法学会把法学研究进一步活跃起来。抓好法学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素质建设,适时举办1—2期地市级法学会专职干部培训班,提升地市法学会参与地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服务当地中心工作的能力。
继续落实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会员工作,积极稳妥发展新会员,规范升级管理,创新拓展服务,不断提高会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广大会员在参与普法宣传、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推广社区“法律诊所”、“法律专家服务站”的经验做法,为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贡献力量。
七、巩固对外法学交流成果,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健全和完善区域法律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外法学交流的全球布局。办好第六届“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第六届“中国—拉美法律论坛暨首届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以及第四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等论坛,依托中国政法大学承办“中国—欧州法律论坛”,依托华东政法大学承办“金砖五国法律论坛”。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巩固深化双边、多边以及与国际法学、法律组织的务实合作。探索和创新合作模式,突出重点,开发和培植“精品”项目。
实施战略合作伙伴计划,实现互利双赢。进一步整合地方法学会、学术界、实务界的资源优势,全面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体系的功能。继续办好“中国—东盟法律研究研修班”及校友会活动,以“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载体开展高等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培养一批通晓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和本地区相关领域法律的专业人士,增进东盟国家青年法律人才的对华情结。办好首期“东北亚法律研修班”,积极推动开展首期“中非法律研修班”,培养更多了解中国法律、热爱中国的友好人士。与有关部门配合,为中国法学家参加一些高规格、高层次、国际性的论坛和交流创造更多机会,为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打好基础。组织一些具备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法学家,从国际法、国际准则的角度对有国际争议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同时全面系统研究国际法治文明成果,提出“洋为中用”的借鉴意见。
扩大同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的交往与合作。利用“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平台,强化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涉台法学研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健全涉台法律问题研究机制,加强对两岸关系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继续组织好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内地与港澳青年法律交流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研讨会、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研修班等常规活动。各地方法学会和研究会都要围绕“一国两制”实践与和平发展大局,加强同港澳台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多辟渠道,多做工作,多交朋友。
八、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抓好《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的实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要增强服务意识,提振工作精神状态,发扬埋头苦干精神,把全部心思放在研究问题、推动工作、抓好落实上,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创新的精神实现各项工作的新进展,不断增强中国法学会的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的规定,到今年年底,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将召开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这是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大事,要认真做好各项换届准备工作。同时,要就《中国法学会章程》的修改问题进行调研,组织好修改章程工作。
同志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正面临新的历史性机遇。各级法学会任重道远,大有可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携手并进,奋力拼搏,共同谱写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